水利普查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的精神,组织实施好岳池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水利普查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作例会制度
1、对重要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具体时间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
2、不定期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会后抓好落实。
3、每次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重要会议,会后要及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或普查工作信息。
二、工作旬报制度
1、按照岳池县水普办要求,由水利普查办公室将水利普查工作动态收集整理,旬报县水普办。
2、按县水利普查办公室关于水利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收集编写水利普查工作信息,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则,反映有关工作情况、反馈工作动态,总结经验、指导工作、督查进度。信息上报到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联系制度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乡(镇)第一次水利普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联系手册,并加入县水利普查办公室水利普查QQ群,保证信息畅通。
四、请示报告制度
1、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在水利普查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逐级请示、汇报。
2、有关普查业务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3、水利普查各阶段工作情况和总结要及时向县水利普查办公室汇总上报。
五、档案管理制度
1、普查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
2、上级普查机构下发的文件和资料应进行登记、报批和存档,并作为开展普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3、水利普查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程序进行审核、签批、留存和归档,并作为检查、落实普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4、凡规定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和向专人移交,经办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六、保密制度
1、普查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水普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
2、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未正式公布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普查数据和信息。
3、普查工作人员应重点做好计算机和网络保密安全工作。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办公用计算机必需安装内、外网分离卡,涉密文件和资料应在内网处理和保存。
七、质量控制及成果抽查验收制度
严格执行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规定和普查成果抽查验收细则和标准,确保各阶段数据真实、可靠。
八、资金管理制度
1、水利普查专项资金,应依据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管理。普查经费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水利普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九、考勤登记制度
建立考勤制度,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普查工作时间,有事请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签批后生效。
十、工作问责制度
1、普查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不互相推诿、扯皮,确保水利普查顺利进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岳池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