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2 05:27: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后[2009]2号

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

及医疗互助基金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切实保障全校教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缓和公费医疗与社会统筹医疗的矛盾,逐步达到两种医疗管理体制的接轨与统一,现对南工总[2001]2号《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调整办法》、南工后[2003]2号《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及南工校后〔2005〕1号《南京工业大学关于设立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的暂行办法》中的有关条款予以修订。该补充规定经校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校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审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1、药品报销范围:

所有享受公费医疗的本校各类人员的用药及药品报销范围执行《江苏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第三版)及《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最新版)。省公费医疗范围内的药品仍按原规定比例报销。《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最新版﹚范围内的药品(不含省公费医疗范围内

药品,下同)个人增加一定的自负比例后予以报销,个人自负比例分别为:

校医院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 在职:30%40%60%

退休:20%30%60%

离休:10%20%60%

2、单项检查在15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项目,如CT、核磁共振、动态心电图、胃镜、肠镜、各种血管造影等,必须先经校医院院长审批,其检查费用在原个人正常自负比例基础上增加10%(急诊抢救等检查可先做后批)。

3、恶性肿瘤的手术、化疗、放疗等费用在省公费医疗范围内按90%比例报销,在省医保范围内按80%比例报销。后期的辅助药物治疗、一般免疫调节治疗及检查化验等按规定比例报销。

4、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各种透析治疗等费用在省公费医疗范围内按90%比例报销,在省医保范围内按80%比例报销。其它辅助药物治疗、一般免疫调节治疗及检查化验等按规定比例报销。

5、计划生育中有关上环、人流等费用,除药品费及检查化验费外,其上环材料费、人流手术费等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

6、校医院门诊处方限额:在职教职工、统筹儿童每日处方药费由最高70元调整到100元,离退休人员由最高100元调整到150元。校外门诊处方药品费限额不变。

7、住院床位费标准:一般教职工和退休职工标准为30元/日,普通离休干部标准为50元/日,厅局级现职及离休干部标准为70元/日。

8、外诊医药费报销时间:除寒暑假外,外诊医药费安排每月的第二周报销一次,每次三天半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是:

周一上午(丁家桥):离休干部及住院发票;周二(丁家桥):退休职工;周三(虹桥):退休职工;周四(虹桥):在职职工及统筹儿童。寒暑假后的第一个月增加一天报销时间,周五在虹桥。

9、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或社会统筹医疗的职工或儿童,如在我校报销,必须提供医药费发票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10、教职工医疗互助金交纳标准为10元∕人∕月,同时学校按相同标准予以配比。

11、降低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起点标准,由原自负医疗费超过本人当年工资总额(以工资单前四项加同城补贴之和计算)的15%降低到当年工资总额的12%。

12、本补充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与本补充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本规定由学校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南京工业大学理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请假条

南京工业大学城市设计

南京工业大学论文格式

南京工业大学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南京工业大学。徐通

南京工业大学设计说明(精)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工程造价复习资料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