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为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证临床用药,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首次必须与原件对照)等相关资料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
2.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供货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合格的药品。
3.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并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4.中药饮片购进由保管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保管提出计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5.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6.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7.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货单位及供应方案。
8.中药饮片采购流程:保管员提出计划→采购员拟定采购计划→科主任审查批准→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
一、中药饮片验收入库前须检查购进品种是否符合饮片购进合同条款,不符合的不予验收。
二、中药饮片验收前要查看生产经销企业与其销售人员资质证照、有质量内容的合同协议。购进验收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验收记录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效期,购进日期,经销企业名称,声场企业名称,验收人及质量检查验收情况等。
三、验收毒性等特殊中药饮片,必须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持有《毒性中药资格的饮片定点生产证》,经销企业是否具有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记录必须双人签名。
四、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的要求。
五、中药饮片的各品种、片型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整齐,表面光洁,无整体,无连刀片,斧头片等,异型片不得超过±10%。中药饮片炮制品色泽均匀,虽经切制或炮制,仍应具有原有的气和味,不应带异味或气味消失,如出现虫蛀、发霉、泛油、变色、气味散失、风化、潮解溶化、挥发及腐烂等均为不合格,在验收时要严格掌握。
六、对中药饮片的质量验收除对外观进行经验鉴别外,还可借助于显微、理化鉴别,并对中药饮片如纯度,浸出物、含量进行测定。
七、验收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必须存放专用区域并设有明显标志。
八、中药饮片包装要选用符合国家药品包装质量标准的材料,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禁止采用麻袋、竹筐、塑料纺织袋及其他不利于药品安全保管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均为一次性使用,不得回收重复使用。实施文号管理的,在包装上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九、对货币与单据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告知采购人员并向经理室回报处理。
十、遵守财务制度,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