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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养护工程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3 21:00: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梅园公园绿地养护工程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文件标号:

采购单位:

编制日期:

梅园公园绿地养护工程

绿化管理署养招2008——001号

浦东新区公园管理所

2011年6月

第一部分

谈 判 内 容

一、谈判实施的依据和条件

浦东新区梅园公园绿地养护工程谈判文件

一、谈判报价实施的依据和条件

1、根据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决定,按照下述指导思想实施梅园公园临时绿地养护的采购工作:

(1)为了推进浦东公园绿地养护机制的改革,达到公园养护作业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公园临时绿地养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决定对梅园公园绿地养护工程采用分散采购方式。

(2)本次采购工作遵循市场运作规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由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和浦东新区绿化管理署作为采购组织单位,邀请不少于一家投标单位参加。(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二**报价单位应具有相应资格和养护工作业绩。级或以上,同时具备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上述采购主体和报价主体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实施招报价,择优选定公园养护单位(企业)。

浦东新区梅园公园临时绿地养护工程项目已经浦东新区环保市容

2、局批准,并已列入二○一一年度养护维修计划。

3、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浦东新区财政拨款的方式获得,并用于本公园绿地养护项目合同标的合理支付。

4、本采购项目已获得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并通过。

5、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小组由浦东新区环保局、浦东新区绿化管理署组成。

6、被邀请的各报价单位的相应资格已予审完毕,并已确认合格。 谈判文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局和浦东新区公园管理所共同制

7、定。

8、本项目范围内需要养护的设施已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原有的养护单位已具备养护移交条件。

二、项目工程名称和地址

工程名称:梅园公园养护绿地工程。

工程地点:浦东新区乳山路、福山路。

三、工程简介和科目内容

梅园公园是浦东新区原有绿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绿地。公园绿地占地面积17567平方米。

梅园公园绿地养护工程的对象为设施量清单中所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园林设施养护。包括:绿地的养护与保洁等绿化辅助设施的维修保养。

2、公园内厕所的清扫保洁、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湖泊保洁。

3、公园治安保卫。

4、其它辅助设施养护维修。包括:园路、排水管道、围墙、管理用房日常养护与维修、京香楼日常养护和维修(标注属街道)、江南村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四、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提供的现场条件以及提出的现场要求

1、采购单位提供的现场条件

(1)养护工程期间,用料堆放地由采购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予以安排解决。

(2)实物量清单一份。

(3)一旦采购工作结束,采购单位即就基本达到规范要求的养护工程范围内的设施与中标单位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采购单位提出的现场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及规程对设施量清单中的设施进行养护(具体参见“

七、养护质量标准和要求”)。

(2)养护期间的用水、用电及施工人员的食宿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3)养护期间的机具停置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中标单位做好养护期间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附近居民的关系协调工作。

五、养护工程的承包方式

1、根据工程发包范围、概况、内容由报价单位实施总承包,中标期间不得转包、分包。

2、在承包期内报价单位应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无条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抢修保养工作;

(2)防汛抗灾期间的汛前、汛期、汛后的各项工作; (3)养护相关的社会职能工作;

(4)上级布置的突击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工作;

(5)因采购单位改变作业方式而发生的各项工作。

(6) 因遇政府对该地块部分或全部开发无条件中止合同或调整合同。

六、养护期限规定

1、养护工期暂定为三年,每年签订合同,计划日期自 20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

终止日期以实际

实际起始日期应以养护承包合同确定的日期为准,起始日期与工期壹年计算确定。

2、在承包期内,中标单位的养护工作经考核成绩优良者,将取得本养护工程的下一轮优先报价资格或直接承包权。

七、养护质量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园林绿地园艺养管标准》、《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及《行道树悬铃木修剪技术规程》执行,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参照三级绿地评定标准执行。

(一) 绿化景观管理标准

1、绿化景观管理的总要求是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栽植,调整和养管,使规划设计的园林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

3、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按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设(91)第363号“关于批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乔木、灌木、花卉、攀缘、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凡经栽培成活一年以上的存活率应达到100%。

4、乔木、灌木、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应按“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设(91)第363号文关于批准《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以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功能。

5、乔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无枯枝,无病虫害。

灌木----树形自然美观,开花整齐,长势好,无枯枝、病虫害。

花卉----生长健壮,花型正,花色艳,花期长,无病虫害。

竹类----保持生长旺盛,自然美观,无倒伏,无枯萎及时抽稀和清除老竹。

地被----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挡视线。

(二) 园容卫生管理标准

1、园容卫生总目标是:整洁、优美、清新、完好。遵照《上海市城市环境卫生条例》执行。所有设施必须放置有序,保持游览区整洁美观。

2、绿地环境卫生保证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保洁制度、清扫制度、除四害制度,检查考核制度)。

3、垃圾箱内外干净并做到当日清,保持绿地清洁。园内施工现场应做到有遮挡,竣工后及时清场,恢复园貌。

遵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行,做好园内临时绿地环境保护工作,

4、严格控制噪音。达到无鼠、无蝇标准,推广生物防治,定期喷药消毒,

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三) 基础设施管理标准

1道路、平台步级、路沿及广场保持平整完好,损坏要及时修补,不得出现道路坑洼,步级缺损现象,雨天及时清除道路污泥。

2、水电设施、管线铺设符合水电管理部门的技术安全规范,下水道通畅无阻。

(四) 安全和保卫管理标准

1、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与上级签订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责任协议书,与地区公安部门签订治安协议书,达到“创安达标”单位。

2、重点要害部门落实技防,物防措施。

3、园内临时绿地机械设施(包括园林工具)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运行。

4、园内绿地不乱放器材工具和易燃物品,农药、消防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有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器材完好率100%。备常用药品,有协助紧急救援措施。

6、园内临时绿地无火灾事故,无职工闹事和集体上访,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进入车辆管理有措施。

7、建立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档案资料齐全,每处理完一起案件(问题)及时做好登记,材料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每月及时向上级部门填写月报表。

(六)、按采购单位要求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八、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考核内容。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在报价书中的承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以下五项:

; A.绿化景观管理(60分); B.园容卫生管理(25分)。 C.安全和保卫管理(15分)以上三项总分合计100分,具体参见附件7。

养护质量考核由新区绿化管理署对中标养护公司进

2、考核办法。行考核,每周检查1次,每月考核1次。考核标准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A.总分大于90分为优良;

B.总分大于85分,小于90分为合格; C.总分小于等于85分为不合格。

3、考核分低于85分,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养护经费2%。考核优良的,给予适当奖励。

4、养护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三种,季度考核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5、新区以上的检查、考核受到责任性点名批评,视情节轻重,扣除季度养护经费的2-5%,并限期进行整改。按照新区绿化管理署制定的公园养护标准进行考核,连续月度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将对其亮黄牌实施警告并扣除50%该季度养护经费,对亮黄牌不认真整改,绿化署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

6、月度考核(包括区级以上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全年累计

3次不合格的,绿化署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并扣除相应的养护经费。

九、养护工程款支付方法

本养护工程资金来源为浦东新区财政拨款。工程款项拨付方法为:单项专列项目以按采购单位的指令要求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支付;日常综合养护经采购单位核准的承包单位的月度养护工作量及月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上级财政拨款的同比例支付。

日常综合养护工程款(合同价)支付至80%额度时,余额应在承包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一次结清,其中2%为考核经费。

十、养护工程管理原则

1、本养护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安全、治安、消防协议和廉洁协议)的当事人有三方:甲方为浦东新区绿化管理署;乙方为中标单位;鉴证方为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承包范围内的养护项目及设施,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养护工程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原承包单位承担。

3、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在签订本养护工程承包合同时,中标单位提出与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不相符的条款及其他异议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4、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总协调、总管理与总控制,严格按已确认的养护维修的内容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进行维修工作。

5、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中第七条提出的有关

规定。由于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由于中标单位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负。同时,采购单位保留暂缓支付养护工程承包合同款项及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一、报价原则和依据

1、承包价采用总报价闭口的原则。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下列依据作出竞争后的最终报价:

(1)采购单位提供的养护维修工程的实物量清单。 (2)财政拨款额度。 (3)公园养护维修定额。

(4)参照各类专业养护维修的定额和技术标准、收费标准。 (5)本采购文件有关涉及费用支出的报价因素。

3、下列内容不列入本次报价范围,如有发生费用,应在承包期内,在该项作业完成一周内办理签证手续,以作结算账务处理的依据: 凡因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进行修复所发生的

(1)人工、材料费用。

(2)上级交办的和养护工程量增加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

(3)设施量变更。 (4)提高设施等级。

4、报价单位在编制报价时必须重视的原则是:报价值视为闭口包干价。

5、本次采购中对各报价单位的报价实行规定的有效标价范围。各报

价单位必须根据规定的有效报价范围并结合本单位自身的竞争能力合理地确定最终报价。

(1)报价有效范围浮动幅度值为财政拨款额度的

0%~-3%,养护标价范围如下:

本养护工程上限

18.6万元

下限:18.04万元

(2)凡报价单位的专业报价超出规定上限或规定下限之一者,应视为该标报价无效,对此应务必重视。

6、报价单位如中标,本次报价中各报价单位自报的养护维修工程的定额费用标准或单价,即为包干的固定费用标准。

十二、养护工程完工结算编制、审定的依据和原则

1、中标单位应在结合养护工程合同期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施交接手续及养护工程款清算工作。

采购单位应接受中标单位完工工程结算书之一个月起内完成审定

2、工作。

3、养护工程完工结算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4、编制、审定的依据和原则

(1)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书。 (2)中标通知书。

(3)养护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 (4)养护工程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 (5)符合规定手续的签证单。

(6)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经济支出。 十

三、报价文件的内容与要求

本工程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两个部分,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商务标标书

1、商务标标书编制综合说明。

2、养护工程谈判情况汇总表(附件6)

3、在本采购文件规定有效范围内,报价单位根据自身的能力进行报价,写出本单位的总养护结算下浮率并列出报价计算式(下浮率还必须在表内的“主要说明”栏内写清)。

4、养护承包合同协议条款:安全、治安、消防协议条款、廉洁协议条款的报价承诺书。

5、对社会职能(行业达标等)的报价承诺书。

(二)技术标标书

1、技术标标书编制说明。养护组织设计,其中包括:

(1)养护作业区域示意图;

(2)养护技术方案(日常养护技术方案、节假日、不同季节的绿化养护重点、突击整治等);

养护质量的保证措施和质保体系及养护管理的组织机构和技术

(3)人员的配备情况;

(4)安全、文明养护管理的组织措施;

(5)劳动力和机械配备情况:

A、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投入本养护工程中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职能情况;

报价标书中必明确投入本养护工程中的工种人员的配备数量情况

B、及上岗证;

C、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投入本养护工程中的民工数量和来源;

D、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投入本养护工程中的车辆型号、数量及车辆维修场地、人员等。

(三)项目经理的概况和业绩 (1)项目经理业绩及职能情况。 (2)项目经理的责任及管理网络。

(3)近三年本单位的养护业绩情况(包括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规定格式)

(四)商务标标书中的报价按《谈判标书情况汇总表》和谈判文件第十一条的要求编制。

(1)标书文页上凡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之外,均应加盖法人章(即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即个人章)。报价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印章同时加盖。

(2)法定代表人印章加盖有困难时,准予以法定代表人授权被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加盖,在投标时必须递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养护工程报价标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本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规定编制。做到:内容齐全、图文清晰、笔迹端正、并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4)养护报价书递交应一式叁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报价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封口予以密封,在封口上骑缝加盖报价单位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尚须在标书密封袋正面表明各标段养护工程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十四、报价须知

1、本采购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为本养护工程采购的规范文件,与中标单位的报价标书同为本养护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各报价单位必须认真查阅梅园公园养护采购文件(含附件)及补充文书,并不得擅自更改上述文件条款的规定。凡属报价单位对上述文件条款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解或漏阅而引起投标文件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等形成投标报价内容的差异,均属报价失误,报价文件一经投送和开标后,均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3、报价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内容不全的;

(3)未加盖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4)逾期送达的;

(5)报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报价单位在投送标书时,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及出示相应人员居民身份证的。

4、报价文件有效期

(1)本工程所有有效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为15天,该有效期起始于报价人投送标书(回标)之日。

中标单位之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将顺延至养护工程期满完工结算

(2)结束。

(3)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标书中的任何内容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均不得变动。

5、报价费用

报价单位应承担为谈判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在任何情况下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或支付其费用。

6、本次报价不实行表后优惠,应以采购文件中《谈判标书情况汇总表》——所列的报价为准。

7、评标工作小组在评标阶段对文件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过程中,凡出现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和评标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五、评标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本养护工程采购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商务标比 50%,技术标比重50%,主要内容、原则如下:

1、投标标价的合理程度;

2、养护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

3、养护措施的经济性、可靠性、科学性;

4、养护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程度;

5、拟派队伍和管理人员的状况;

6、企业服务质量及其社会信誉程度;

7、对合同协议条款的承诺程度;

8、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响应程度。

六、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浦东新区公园管理所 地

址:华夏东路185号 联 系 人:黄建稼 联系电话:50201808 十

七、附件:

1、梅园公园平面示意图

2、梅园公园设施量清单

3、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4、评标办法 5、考核评分

6、谈判标书情况汇总表 7、承诺书 8、授权书

9、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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