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拓展中国地区甲方公司所有代理产品业务,以及其他经过双方确认的业务,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权益,拟定此合作协议,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1.客户开发、报备、管理:
1.在开发客户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报备将要开发的客户资料(格式见附件),甲方确认是否与甲方的合作供应商协议冲突,或是否与甲方现有的客户或客户报备冲突,甲方书面确认无冲突并同意后乙方才可开发;
2.双方当中任意一方若获得对方的潜在客户或已成交客户,必须先与另一方沟通,双方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后,再决定是否跟进。(如:有一方获得对方的已报备客户或公司潜在客户或已成交客户的有利信息不与对方沟通,而以种种理由去跟进,所获利益应无偿归还给对方);
3.一方已报备的客户自报备日期起3个月内没有任何进展的;另一方可要求跟进此客户。(但必须经相关负责人书面确认,如有矛盾,最后由双方协商决定后才可跟进,如不经双方确认跟进者,所成交的订单,全部归原来的一方所有,并且给对方予以警告);
4.双方中任意一方已成交的客户中,销售有限但是存在潜力的客户,若另一方有意跟进,需和对方确认,经对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才可跟进;否则,所有成交的订单均归原来一方所有;
5.如客户有其它分公司,但财务是独立计算,则其它分公司可以跟踪和报备。(如伟创力深圳、伟创力珠海);如客户有几个事业部,但采购或财务单独计划,其它事业部可跟踪报备(如比亚迪富士康);
6.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定期派出技术人员,或者是供应商原厂人员上门支持乙方的业务开展业务工作,同时甲方也有权利不定期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给甲方拜访并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情况。
2.合作方式:
1.甲方不承担乙方拓展业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如:工资、交通费、应酬费、房租费用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以深圳市科技名义,结合自身能力在中国地区开拓业务;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在外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否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3.甲方承担资金风险,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乙方承担收款压力,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收款;
4.乙方的客户信息纳入甲方统一管理,并由甲方负责向甲方的供应商原厂进行报备管理,所有的开票资料和账务往来均对应甲方公司;对客户的放款及信用控制均由甲方管理;
5.乙方有遇到重大重要投标,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技术和商务全力支持,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用自身的关系和能力在中国区域开发的客户,所有商务事项由乙方处理,技术支持甲方无条件的协助及配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直接介入乙方的客户关系,除非乙方主动放弃客户的持有权;
7.甲方每月月底按照乙方的客户的上月的回收货款金额进行支付乙方应有的提成,乙方负责所有货款的收款工作;
8.在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间,乙方在中国区域应以甲方公司的有代理销售的产品为主;
9.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保密,乙方应对甲方所销售的产品的价格、供应商原厂、技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否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追究另一方的相关责任;
3.利润分配:
1.若销售产品是甲方的产品(请见附件一):现金收款客户,甲方按照净利润的30%进行平均分配给乙方;月结付款客户,甲方按照净利润的85%进行分配,乙方按照净利润的15%进行分配;
2.若是其他的产品(不属于甲方公司产品):现金收款客户,甲方按照净利润的40%进行平均分配;月结付款客户,甲方按照净利润的85%进行分配,乙方按照净利润的15%进行分配;
3.所有由乙方介绍带来的其他地区公司(含个人)的销售,按照净利润的1%支付
给乙方;
4.所有客户收款,货款到期六个月内不能收回货款,按照成本核算,甲方承担95%风险,乙方承担5%风险;若货款在双方风险承担后收回,则按实际收回的成本及利润按约定分配。
5.甲方应提供实际成本给乙方,进行利润核算,乙方若对成本核算有异议,有权要求甲方提出相关票据资料。
4.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到后,乙方有优先权同甲方申请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甲方也有权利根据乙方的业绩表现情况,决定是否再续约。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甲方的名义开展业务。
5.争议及纠纷解决:
双方应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争议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所有甲乙双方无关的业务均不受此约束,甲方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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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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