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甫泉镇中心小学师德建设制度
牙甫泉镇中心小学
牙甫泉镇中心小学师德建设制度
第一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力争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第二部分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师表公约
人民教师担负着培养“四有”新人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光荣使命。教师的职业道德,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民族的盛衰,关系祖国的未来。教师这一职业之所以崇高而圣洁,在于她的平
凡和艰辛。教师职业道德的真蒂,就是对事业的忠诚,对学生的热爱,对人类的无私奉献。
为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水平,特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师表公约如下:
1、公正廉洁,爱生如子;
2、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3、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4、谦虚谨慎,好学上进;
5、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6、尊长爱幼,勤劳俭朴;
7、举止端庄,作风正派;
8、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9、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10、教书育人,争创一流。
全校教工要努力做到以上十条,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和鞭策自己,甘为人梯,献身教育;热爱学生,面向全体:孜孜以求,学而不厌;教书育人,诲人不倦;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共同提高。 第三部分 师德规范 (一)政治思想方面
第一条 教师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第二条 教师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条 教师不得向学生做有悖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或消极的宣传。
第四条 教师应自觉提高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不得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二)爱岗敬业方面
第五条 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六条 教师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第七条 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课程标准,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按质按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实验人员应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规定》和《实验室工作条例》,认真负责地指导好实验。
第八条 教师不得私自在社会兼职,有偿辅导。 (三)为人师表方面
第九条 教师必须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成为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服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第十一条 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学校形象。
第十二条 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业务上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第十三条 教师应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 (四)教书育人方面
第十四条 教师应对学生充满爱心,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学生,热心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第十五条 教师必须对学生满腔热忱,不得以冷漠、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能对学生讽刺、挖苦,更不能体罚学生。
第十六条 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收取学生及家长财物。 第十七条 教师要定期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及时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 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第十九条 实验人员应对实验秩序全面负责,对违反实验制度和缺席的学生进行教育。
第二十条 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第四部分 师德培训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为教师的职业行为提供着“应该怎样去做、不应该怎样去做”的标准,这种标准在良心和义务感的作用下形成一种内心隐秘的命令和呼唤,使教师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地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自身修养的指南。在教师培训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全员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培训。
二、积极参加集体辅导,不得迟到、旷工、早退。
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学校工作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认真搞好自学、记好笔记、写好心得。
四、要做到学以至用,把学到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观念意识,表现为自己的行为品质,学期结束进行一次评教活动,评出师德标兵,予以表彰奖励。
五、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晋升教师职务。
六、结合学习,教师应积极向各级各类刊物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有关师德方面及德育方面简讯或者论文,发表者学校予以表彰。 第五部分 师德学习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二、坚持每周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三、深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按学校规定,定期学习有关师德内容的相关文件及规定。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教育活动,并深入落实在行动中。
五、虚心向他人学习先进的教育经验,注意汲取思想营养,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学人之长,补已之短。 第七部分 师德情况报告制度
一、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身进行一次自查,书面上交政教处。
二、各教研组结合教师自查、互查,社会监督的实际情况汇总一份总结上交学校。
三、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人人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责成该教师写出书面整改措施。
五、加强监督,认真落实。 第八部分 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校长亲自挂帅抓师德建设,落实一名领导具体抓师德建设,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人人讲师德、处处有师德的良好风气。若因失职而出现教职工违反师德的事件,要追究责任人的领导管理责任。 二 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常规考核,加大督察力度。要通过在学生、学生家长及社区民众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问卷调查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察,并把督察结果与奖惩挂钩。
三、建立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职称。
四、问题严重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 教师应事忌事
一、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工作;忌敷衍塞责,三心二意;
二、应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忌只管成绩,不顾其它;
三、应面向全体学生;忌只抓尖子生或少数好学生:
四、应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忌缺乏耐心和同情心、歧视、讽刺、斥责、体罚学生;
五、应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忌衣衫不整,举止粗俗,出言不逊;
六、应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忌不学无术,信口开河,没有根据妄加猜度;
七、应在教学方法上灵活多样,讲练结合,精益求精:忌千篇1律,因循守旧,只顾“满堂灌”不顾学生是否接受;
八、应既教给学生知识,又教给学生学习方法,逐步培养学生“自学”的良好习惯;忌只教给学生知识,不教给学生学习方法,使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
九、应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取长补短,互相尊重;忌夸夸其谈,文人相轻,互不服气,拨弄是非;
十、应淡利明志,洁身自好;忌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九部分 教师礼仪常规
一、弘扬职业道德,树立学校新风,维护教师形象。面向全体学生,严格落实教师应语忌语、应行忌行的规定。
二、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爱护学生,正确处理好领导、教师、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搞好团结。
三、教师应衣着整洁、大方。除体育教师外,上课不允许穿汗衫、短裤,女教师不许穿超短裙。任何人不得穿拖鞋进教室。
四、教师举止要端庄,精神要饱满,言语要文明,行为要严谨。坐要直,立要正,行要稳。
五、课堂上,没有特殊情况(有特殊情况要与教导主任打招呼),不得坐着上课,不允许伸腿、撸臂;课堂上男教师严禁抽烟,女教师严禁对镜化妆。
六、在课外,学生向老师问侯,教师要点头致意,并要回敬学生的问候。
七、全校教职工不允许化浓妆,不允许佩戴过重、显眼的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