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传媒部
电视传媒部是组委会执行局负责媒体运行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奥运会奥林匹克转播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1.1 部门职责
1) 负责提出主新闻中心(MPC)和分新闻中心的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并负责审查
和验收工作。协调国际广播中心(IBC)的总体功能规划和公用区域的建设工作;
2) 负责提出奥运会期间各场馆的媒体看台、摄影位置、混合区和新闻发布厅等设施和
服务需求;
3) 负责制定文字新闻服务的战略计划、通用场馆和运动员村分新闻中心的运行计划;
4) 负责为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BOB)协调与奥组委各个部门、中国政府有
关部门和中国有关广播电视机构有关奥运会电视转播的事项,同时为非转播权持有者的广播电视机构提供服务;
5) 负责确定注册媒体人员名额分配,协助有关部门为注册媒体人员提供制证、交通、
住宿、餐饮、安保等服务;
6) 负责同国际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广播电视委员会对口合作,组织召开媒体运行说明
会,协助组织世界广播者大会;
7) 负责制定和分发《北京奥运会媒体指南》和《媒体交通指南》等工作手册;
8) 负责奥林匹克新闻服务(ONS)工作,组织提供INFO2008 系统奥林匹克信息内
容。
《电视传媒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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