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教育局
安教便字(2011)148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安丘市委组织部、安丘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安老字[2011]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学校、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各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班子的每个成员要联络一到两名离退休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离退休干部的情况,要落实到人,登记备案,并随着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2、建立定期向离退休干部报告本学校、单位工作情况的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近期,各学校、单位党委(党支
1 部)书记要亲自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和老干部工作情况等。
3、各学校、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都能接收到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发布的信息,并确保每位离退休干部都能收到市委组织部印发的《致全市老领导、老同志的一封信》。
4、各学校、单位要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争当“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四好”党员。继续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注意挖掘和培育身边“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老有所为、无私奉献的典型,用典型引导离退休于部保持晚节,安享晚年。
5、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安老字[2011]8号文件精神,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好“支持换届工作、维护换届风气”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学习,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参加,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加强具体指导。
各学校、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请于9月29日前将电子版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箱:aqjwzgk@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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