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方 案
甲方:青岛嘉路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地址:
邮编:266071
邮编: 电话:0532-
电话: 传真:0532-
传真:
由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青岛日报报业集团房地产部与青岛嘉路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共同承办的2011年第九届中国青岛春季房展,将于2011年4月8日-10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推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保证其举办的“2011第九届青岛春季房展”如期召开,除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展会不能如期召开,甲方应在会前三天内通知乙方。
2、甲方将乙方列为2011第九届青岛春季房展支持媒体,并在相关宣传中予以体现(现场展板、展会手册)。
3、甲方在其经营的房展官方网站上链接乙方LOGO,并将其列为合作媒体。(链接至乙方指定网址)。
4、甲方为乙方在展会期间提供会刊彩页1P,尺寸为:221*291(含出血),用于乙方自身形象宣传。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让或展示其他与此无关的内容。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其经营的网站及分站首页为甲方提供首页图片广告链接,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月10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及时发布展会的动态新闻资讯,时间自项目启动之日起自展会结束。
2、乙方应在展会开幕期间,在首页发布新闻图片,进行重点宣传。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发新闻的地址,便于双方工作的展开。
三、其他规定:
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若有不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青岛嘉路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春季房展合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