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目前共有七处尾气检测点为机动车检测尾气:
青岛中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合肥路检测站(市北区合肥路676号)88735189
青岛雅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普集路检测站(市北区普集路18号) 83829166
青岛元顺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哈尔滨路检测站( 四方区哈尔滨路56号)13455207904 青岛元顺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金水路检测站(李沧区金水路1797号)66877796
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沟崖社区检测站(崂山区沟崖社区) 87858788
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08国道检测站(城阳区308国道城阳段400号甲)84909277青岛驾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斋堂岛街检测站(青岛市黄岛区斋堂岛街111号)86910698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01:3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尾气超标定点维修认定单位
机动车经排气检测超标后,车主应到青岛市机动车排气超标维修治理认定单位对车辆进行有效维修,维修后持维修单位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返回排气检测站进行复检,确保车辆达标排放。青岛市机动车排气超标维修治理认定单位分别是:青岛市汇通汽车修理厂、青岛市市南区府都汽车修理厂、青岛众豪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青岛新康华实业有限公司康泰汽车修理厂、青岛市市北区来福源汽车装潢修理厂、青岛德众府经贸有限公司、青岛交运集团公司汽车修理分公司、青岛海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青岛海润莱经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分公司、青岛四方元广汽车修理厂、上海大众青岛荣青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信磊汽车修理厂。
检测须知:
1、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
2、参加排气定期检测时,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3、请在环保标志有效期前三个月,及时参加排气定期检测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
4、符合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以上(含国Ⅰ)的汽油车及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国Ⅱ)以上(国Ⅱ)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
5、符合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以下的汽油车及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国Ⅱ)以下的柴油车,发放黄色环保合格标志。
监督部门: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京山路15号 监督电话:0532—82871169 0532—828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