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书
兹有兄弟六人,盖有新房屋四间,东向有空基两间,西向空基壹间归老大、老
二、老三才所有。其中一拼木归王安才所有,还有山头顶祖业老屋两间归老
四、老五所有,任何兄弟不能占用。为了今后下代子孙不生发纠纷问题,今经兄弟几人协商同意分家如下:
一、新房屋四间,内有壹间拼木是老大自己私人拿出公用,老大今将这拼木拆回,以墙代木,经兄弟几人协商同意,墙石和其他原料由老大边负责,老司工钱和其他费用,老大负责半数,其余半数由三间间数负责。墙角由两间中心为准,新隔山墙由老大、老三每人壹份,老二两份,西面老墙归老大所有,拆屋损失各自负责。
二、东向两间空屋归老三所有,西向壹间归老大所有,任何人不能侵占。
三、今后如有其他变改根据此分书为凭,不许任何人闹,乱生枝节,如果谁人引起事端,由谁负责。
见证人:
2014年1月19日
《分家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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