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大源渡航电枢纽
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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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源渡 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6年06月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安全隐患、管理缺陷第一时间能够得到排除和纠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源渡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条 检查形式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平安工地自评考核)。
(一)日常巡查: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专项检查:针对某一施工作业点或关键工序开展的专项检查;针对临时用电、消防、机械设备开展的专项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施工节点、停工整改复查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专项检查;原则上专项检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临时用电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电工每月不少于1次,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由设备部组织机管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其他类别的专项检查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
(三)不定期检查:由安全部组织技术部、设备部等部门参加,重点对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四)月度安全大检查(平安工地自评考核):项目经理是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管领导,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技术部、安全部、综合部、质检部、设备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个施工队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
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根据《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每月对各施工队进行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对月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评比优秀施工队(或个人)给予经济奖励,对月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评比最差的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月度大检查结果结合考评情况和本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至各部室和施工区。
第四条 检查内容
(一)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建立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五)人员持证及作业行为检查;
(六)临时用电情况;
(七)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八)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
(九)安全标志标牌完好情况;
(十)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安全专项方案现场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检查内容。 第五条 巡查内容应包括如下:
(一)施工现场各类“三违”现象;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临时用电供配电系统检查;
(六)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七)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八)现场安全措施、设施及防护情况;
(九)严令禁止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等情况;
(十)其它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安全技术规程等不合格项。
第六条 安全部负责做好各项原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须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立即整改,检查情况记录于《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七条月度大检查后安全部负责2日内下发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与建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奖罚情况、隐患图片等。
第八条 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对查出的隐患采取边查边改的方法。对反复出现的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项目,安全部下发《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全过程监控及时上报处理。接 2 受检查部门负责人按要求整改落实,并书面回复,安全部负责隐患整改情况复查。 第九条专职安全员在施工队整改回复后1日内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第十条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有权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十一条安全部负责对指挥部、总监办、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按要求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后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上报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奖惩按本项目《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