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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磴镇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事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1 18:27: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跳磴镇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事须知

一、办理求职登记手续须知

(一)受理部门:1号窗口。

(二)受理依据

《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三)受理范围

1、本镇城镇失业人员;

2、本镇企业下岗职工;

3、本镇失业职工;

4、本镇应届大学、中专、技校、职校等毕业生。

(四)携带资料

身份证、失业证(下岗证、失业职工证)、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二张。

(五)受理程序

1、求职人员经服务台工作人员作职业指导后填写《求职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录入电脑;

2、求职人员通过触摸式电脑或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选择符合本人条件及意向的单位代码;

3、工作人员根据求职者意向,给予求职指导,然后通过电脑进行匹配,开具《推荐介绍信》参加面试。

(六)受理时限

资料齐全受理后,立即办理。

二、职业培训报名须知

(一)受理部门:1号窗口。

(二)受理依据

《关于重新发布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626号第三项第二款“职业技能培训收费”)

(三)受理范围

1、城镇失业人员;

2、企业下岗、失业职工;

3、农村劳动力。

(四)受理程序

1、参培人员携带身份证、城镇失业人员证或下岗、失业职工、流动人员就业证办理培训登记手续;

2、参培人员查询培训窗口发布的培训信息确定培训项目;

3、参培人员根据确定的培训项目,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报名。

(五)受理时限

资料齐全,立即办理。

三、办理失业登记须知

(一)受理部门:2号窗口。

(二)受理范围

户口在本镇范围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下列人员:

1、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2、初、高中毕(肄)业生;

3、应、历届大中专、技校、职校毕(肄)业生;

4、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人员;

5、其他按政策回渝入户人员。

由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二张和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

(四)受理时限

所需证明材料齐全后,当天办理完毕(特殊情况除外)。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一)受理部门:2号窗口。

(二)受理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

(三)受理范围

已办妥失业登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四)受理程序

人事档案送达镇后,由单位通知失业职工本人持《失业职工介绍信》、户口薄、身份证、照片四张,于60日内到镇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重庆市职工失业证》,并填写求职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登记卡,按规定领取失业金。

(五)受理时限

核定享受期限与标准后,次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须知

(一)受理部门:3号窗口。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大渡口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市区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三)受理范围

一是跳磴镇辖区内的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二是持有我镇常住农村户口,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相一致的农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拥有农业生产资料且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社区低保受理程序

本人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审核审批。其中:申请对象应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及证件。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收入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中有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证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中有下岗或失业的应提供就业管理等机构出具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6、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力管理机构就业状况证明;

7、家庭成员有残疾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8、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农业人员的收入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裁决(调解)书(复印件);

10、家庭上月支付水、电、气费和电话费收据;

11、子女工作收入情况证明;

12、户口不在居住地的家庭人员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其中户口在外区的到户口所在地申办;

13、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上各证明必须有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农村低保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庭成员收入及其他所需证明。

2、村委会填写的《大渡口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书》及《大渡口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

3、镇政府签署审核意见。

4、民政局审批意见。

5、领取《大渡口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

(六)受理时限

所需证明材料齐全后,30日内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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