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商贸总公司供销联社党代表
联系党员群众工作制度
按照小店委〔2008〕21号《太原市小店区委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区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工作,更好地将党员和群众的呼声反映回区委、区政府,制定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工作制度如下。
一、按照区党代表分行业分区域联系推选单位及党组织的党员和群众的规定,本单位区党代表联系的单位为本系统所属单位,并确定联系的党员和群众名单(见附)。
二、党代表要经常了解、收集并认真反馈党员、群众对区委、区纪委及所属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确定每月下旬到所属单位,与党员和群众座谈,倾听党员和群众的呼声;确定每半年(六月底、十二月底)邀请确定联系的党员和群众回来进行一次座谈。
三、党代表在联系的党员和群众时,要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笔记,并及时向区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汇报。
附:区党代表(杨凤生)联系党员和群众名单
党员:潘献玺 贾月亮 闫保全 郜福喜 李跃玲
群众:王翠仙 张振威 贾建民 张红梅 郝春寿
二○○八年九月二十日
《党代表联系群众党员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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