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天然气项目工作汇报
2008年11月17日,建设局袁局长、城管大队秦文清大队长及中石油代表王国喜一行来到武汉,参与中联评估公司对中阳公司的资产评估(财务帐面资产),此项评估为期三天,中阳公司的财务帐面资产评估值为1214万元。
2008年11月20日,在完成了对中阳公司的财务的帐面资产评估后,中联评估公司付慧君总评估师及随行周总工程师和中石油昆仑公司代表王国喜一行从武汉来到红安联合建设局对中阳公司的实物资产进行核对,(实物资产与财务帐面资产是否吻合)并对城区管网进行现场勘验。但在实物资产核对过程中,中阳公司至今未提供燃气管道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及工程竣工图纸,如中阳公司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此城区管网工程为不合法工程,中联评估公司将无法开展下一步的评估工作。同时,中联公司付总向建设局递交了一份沟通函,要求建设局明确以下事项:
1、明确本项评估委托的具体单位(如委托方、评估公司将无法开展评估工作);
2、明确本项评估的目的将用于那种经济行为(即明确县政府对中阳公司的资产是全部收购还是与中阳公司进行合资经营),如未明确本项评估的目的,评估公司则无法出
具评估报告;
3、要求委托方与中联公司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如未签订此约定书,中联公司将停止下一步的评估工作。
另中联公司附递给建设局一份《资产评估业务报价函》此函上已明确此次评估收费标准为6万元,后经严局长和袁局长从中斡旋,暂定为4.5万元。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红安县天然气项目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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