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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6:17: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苏教育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绩[2007]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07]6号)的要求,我院制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教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省属成人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7月22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由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合并成立为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同时保留江苏教育学院牌子,江苏教育学院仍是办学实体。

江苏教育学院定编人员500名,均为事业编制,单位现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485名,长期聘用人员5名,离休人员15名,退休人员227名,科研单位在职人员4名。全日制在校学生数5,476名,其中本科生4,403名,大专生1,073名。

江苏教育学院目前设有16个院系,开设了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1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江苏教育学院现有本部和浦口校区两个校区,占地425.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5.2万平方米。

江苏教育学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院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除江苏教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教育学院培训服务中心、江苏教育学院印刷厂设相对独立的二级财务外,其他所有教学院(系)、部和行政部门不设立独立财务。二级财务单位接受学院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年中和年末向学院财务处提供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全院各单位、部门(企业除外)的固定资产。

(三)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查工作办公室:

1、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方国才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久生

副 院 长

员:施

院长办公室主任

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刘青平

监察室主任

财务处处长 成

人事处处长 张

审计室主任 钟

后勤管理处处长 林

基建办公室主任 章长志

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2)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成员: 主

任:章长志

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王桂兰

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财务处处长助理

员:吴运宝

谢爱香

李保东

杨玉英

朱文国

朱桂云

徐晶远

曹秀凤

(四)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报表编制及分工:

1、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及负责部门:

(1)单位编制和人员状况的清理:由人事处负责清理并填报《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2)账务清理:由财务处负责,会同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清查。

(3)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对我院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是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其中:

一、货币性资产清查,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处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负责。

二、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资产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办

2 公室、各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实施清查工作。

2、报表编制及分工:

财务处12张表,资产管理中心8张表,后勤管理处4张表,图书馆、历史系1张表,人事处、教务处1张表。

(五)固定资产清查的工作程序:

1、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调、上报、处理机制。

2、将固定资产重新分类,将固定资产由十六大类调整为按十一大类进行分类。

3、资产管理中心对前期经过审批确需报废处理的资产进行相应处理,打印好盘点日各部门的资产明细表。

4、院资产清查办公室成员分组到各单位去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对照各单位的资产明细表,以帐查物,帐物卡核对,确保帐帐、帐物、帐卡相符。

5、各单位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核对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遗失等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写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技术鉴定人、院资产清查小组审核后,确认资产清查结果,按照统资产清查报告一格式,汇总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形成电子数据文件,将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报告及电子数据文件报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6、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进一步核对后,将其输入省财政厅资产清查系统,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形成汇总报表数据,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六)资产清查工作日程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4月23日-5月14日)

制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成立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兼职资产管理员会议,对我院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动员,统一部署、明确职责、明确要求、组织学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全面清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

对我院的单位编制和人员状况、账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填报相关报表。

3、数据确认、报表填报阶段(6月21-25日):

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填报所有报表。

4、数据输入、汇总报表上报阶段(6月26-30日):

院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将全院的固定资产全部输入省财政厅“国有资产资产清查系统”,填报国有资产清查的全部报表。

5、委托审计阶段(9月10-15日):

在教育厅指定的中介机构中,委托一家中介机构对我院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6、完整的清查报告上报阶段(9月20-30日):

上报向省教育厅、财政厅上报所有资产清查资料,具体包括:《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文件等。

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经过对本单位2006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并经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一)资产负债表清查结果:

江苏教育学院资产清查前资产总额为508,213,507.83元,负债总额为140,866,425.74元,净资产总额为367,247,082.09元。清查后资产总额508,213,507.83元(包含本次资产清查待处理-16,482,249.50元),负债总额为140,866,425.74元,净资产总额为367,247,082.09元,核查后资产总额508,213,507.83元(包含本次资产清查待处理-16,482,249.50元),负债总额为140,866,425.74元,净资产总额为367,247,082.09元。本次核查结果与清查结果无差异。

(二)资产损益核查情况:

经核查,江苏教育学院资产盘盈16,737,964.00元,其中增加对外股权投资3项合计16,567,000.00元(江苏教育学院培训服务中心1360万元,印刷厂

4 206.7万元,江苏教苑后勤服务总公司90万元);盘盈66项固定资产,金额为170,964.00元;资产损失为255,714.50元,系盘亏325项固定资产。

(三)经营性资产核查情况:

江苏教育学院申报经营性资产金额29,120,439.96元,其中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资产金额12,453,439.96元,应收租金4,596,857.36元,实际确认租金收入4,596,857.36元,实际取得租金收入4,596,857.36元;应收收益与确认收益、实际取得收益一致。江苏教育学院申报经营性资产金额经营性资产核查情况与清查情况无差异。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确保每项资产“帐、卡、物”相符,并与财务固定资产帐面金额完全一致。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上报。

在此次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因年代久远(80年代购置)、技术淘汰、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需要报废,已经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确认,总计有1835项,价值为1,863,638.85元。我们将严格按照资产报废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江 苏 教 育 学 院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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