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规定,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
二、述廉内容
(一)坚定理想信念,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个人廉洁从政行为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方式和程序
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每年年度考核进行。
(一)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在年终总结会上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报告中,述职述廉的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述职述廉后,将《干部年度廉政测评表》与《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一并发放,由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由县局考核组汇总后向主要领导如实汇报。
(四)根据测评中反映出的述职述廉人廉洁从政的重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向全局通报会议情况,同时向县局专题报告。
四、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
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局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