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职责
为维护公司安全,明确警卫人员的职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当有违反职责的情况发生时,公司可根据违反程度,酌情给予处罚。
1、每次上班应在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到岗,并及时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2、在岗时应当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不打瞌睡、不睡觉;
3、应保持门卫室及门前清洁、整齐,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逗留。
4、员工进公司时,应当确认其工作证件,并禁止带进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东西,积极做好员工寄放件保管工作。
5、对于工作时间外出的,必须有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公出单,无公出单者,一律不得放行。
6、对一切外来人员,应礼貌接待,按规定处理。
7、外来人员如下情形的处理:
(1)来访者为消防、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应及时与被访者联系,按指示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2)较长时间或长时间在厂区内作业的外来人员,应确认管理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后放行,并做好登记;
(3)对其他来访者,应及时与被访者联系,填写联络单后方可放入,同时做好记录。
8、外来人员结束来访后,警卫人员应确认联络单,并对外出车辆予以检查。
9、工作时间,对异常情形必须作出处理,同时对于下列违章违纪及时劝阻,作出记录并提交管理部:
(1)迟到、早退以及代打卡者;
(2)未穿工作服或未佩戴胸卡的:
(3)厂区内吸烟或边走边吃东西;
(4)车辆乱停放或摩托车,电动车厂区里发动、骑行;
(5)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10、做好公出单、放行单的记录,并于当天下午15:00-17:00送至人事部。
11、在上下班人员进出公司高峰期,警卫人员应当站在大门两侧,维护秩序,指导员工正确停放车辆,保证门前畅通。
12、应禁止本厂员工休息日进入公司(工作需要的除外)。
《警卫职责110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