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对单位工会全面负责。
二、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制,委员必须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工会主席负责。
三、工会委员会每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1—2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工运理论,工会基础知识。
四、工会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五、适时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使职工入会率达100%。
六、工会委员会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2—3次有影响的职工活动。
工会参政建设制度
一、成立校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展校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工会小组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年通过教代会拟交提案1-2次。
2、每学年通过教代会参与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3、每学年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次。
4、每学期开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一次。
5、每学期参与教改或创新教育活动一次。
工会“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一、“教工之家”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教工之家”财产属全校教职员工所有,属公共财物,专供本校教职员工开展文体活动和娱乐活动使用。
二、“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主席(副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应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教职工应于“教工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举行活动。
四、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在“教工之家”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吸烟、大声喧哗。
五、教职工应视“教工之家”为自己的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教工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账、造册,废旧、报损器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校工会必须每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之家”的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