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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9:37: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某某建筑装饰集团公司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工会组织管理框架...3 工会主席、委员岗位责任制...3

1、工会主席职责...3

2、副主席职责...4

3、组织组织委员职责...4

4、文体委员职责...5

5、生活委员职责...5

6、财务委员职责...6 专置委员会职责...6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6

2、工会资金审查委员会...7

3、女职工委员会...8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9平等协商制度...10 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12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13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17 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职责...18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9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20 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21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24

工会组织管理框架

依据工会章程,经组织研究决定,某某建筑装饰集团工会工设九名工会委员,其中工会主席、副主席、组织宣传委员、生活委员、财务委员和文体委员各一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并再设置一名委员;工会资金审查委员会主任由组织宣传文员兼任,并再置一名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副主席兼任,并再设置一名委员。

工会主席、委员岗位责任制

1、工会主席职责

(1)、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组织和指导工会所属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以及决定的贯彻落实。对工会所属组织和成员负有领导、指导、监督、教育的责任。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工会联合会与各企业工会以及其它组织的关系。

(3)、代表和维护教会员企业和员工利益,组织企业工会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4)、组织对任职工会兼职干部和工会会员进行培训。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6)、处理与工会有关的各种外部活动和民事关系,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 (7)、主管工会财务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委员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8)、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任务。

(9)、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抓好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工会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充分发挥工会作为企业与员工、政府与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并反映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合理要求,更好地为教职工谋利益。

(4)、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会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5)、组织、领导工会所属部门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同心协力,搞好工作。

(6)、协助主席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整理等内务工作。

(7)、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3、组织组织委员职责

(1)、经常向工会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抓好各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企业工会主席作用,总结交流企业工会工作经验。

(3)、组织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组织后工会干部的改选、增选,定期表彰工会积极分子。

(4)、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档案管理,办理会员组织关系,负责各项统计工作。 (5)、负责召开全体会员会议的准备工作。

(6)、根据工会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宣传计划。配合工会联合会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7)、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8)、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文体委员职责

(1)、从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出发,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意义的文体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工会活动。

(2)、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宣传组织等,重点组织好重大节假日的文体活动,并拟定奖励办法。

(3)、组织安排好各项文体协会的日常管理活动。总结推广分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经验。 (4)、保管、用好文体器材及各种用品。

(5)、做好各项文体活动的总结工作。 (6)、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5、生活委员职责

(1)、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企业员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

(2)、听取和了解教企业员工对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的意见、建议,就员工共同关心的生活福利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及时与企业与上级工会沟通情况。参与讨论涉及员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收集、整理员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议案,审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关于员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议案。

(4)、帮助员工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做好员工困难补助申请工作。

(5)、参与员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6)、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6、财务委员职责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规定,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

(2)、按照规定及时向工会委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费预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财务预、决算,积极组织收入和节约支出。 (3)、定期向工会和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工作报告。 (4)、做好工会财产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 (5)、主动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检查和监督。

专置委员会职责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调查申请。

2、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

5、监督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合同。

6、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的目的。

四、搞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2、工会资金审查委员会

资金审查委员会是在工会领导下,负责工会经费审查的工作机构。工会联合会经审委员兼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代表全体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2)、协助工会联合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联合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3)、审查工会联合会的财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工会的工作需要。

(4)、监督工会联合会定期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 (5)、经费审查工作要随时进行,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工会联合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3、女职工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2)、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注意了解和征求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关系到女职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4)、注意发现和培养女职工中的先进典型,鼓励女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企业建设做出贡献。

(5)、协助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制度和设施。

(6)、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职工的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

3、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4、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

5、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

平等协商制度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平等协商制度。

1、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3、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4、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5、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建筑工会和省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6、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7、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某某建筑装饰集团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员工对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意见箱。为切实加强员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1、员工意见箱设置在公司办公区,并有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2、员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

3、员工代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公司领导了解员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4、员工意见箱中的员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公司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公司工会整理归档。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依据宝应县总工会有关规定,为建立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工会组织运用预测、预审、预报、预防等措施,及时掌握产生劳动关系矛盾的诱因,有效调解劳动争议,增强职工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建立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是进一步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推动工会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工会主席为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责任人,在公司党组织和公司工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实施负总责。

第五条

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一项法律工作的系统工程,是工会全会的工作,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组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日常工作的牵头部门。

第六条

各级工会应建立劳动关系预警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预警网络可吸收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咨询员、信访接待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参加。

第七条

工会应主动与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经常沟通,研究问题,共同推进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完善。

第三章

预测

第八条

预测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首要环节,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搜集,科学地分析和把握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九条

预测要全面、深入、细致。预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颁规章、政策及地方性政策、法规,因利益关系调整而引发的热点和难点;二是涉及职工所关心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焦点和矛盾;三是对可能发生职工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预测、找出不稳定的因素;四是某一阶段劳动争议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特点。

第十条

在预测工作中要建立四项制度:

一、情况汇总制度。各级工会每月汇总分析职工信访、劳动争议、劳动法律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作为劳动关系预测的重要依据。

二、现状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及工作策略,并向公司党组织汇报,向行政通报。

三、联席会议制度。工会牵头定期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对劳动关系到中的突出矛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四、台帐制度。公司工会应建立情况汇总、现状分析会、联席会及台帐,指定专人记录整理。

第四章

预审

第十一条

预审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关键环节。预审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制、结构调整、下岗分流方案等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性的审核过程,通过预审,确定这些方案内容、程序是否合法,防止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十二条

预审要严格规范。预审的主要形式是平等协商,职代会、工会或工会的法律咨询机构,提前介入企业改革方案的制订和论证等。

第十三条

坚持民主程序,让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对改制、结构调整、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劳动分配等方案,未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一律不得实施。

第十四条

凡涉及面广并可能引发不稳定或突发事件的改革方案,应在提交职代会讨论前一周报公司工会预审,公司工会应在三天内予以答复。未作答复视作同意。

第五章

第十五条

预防是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疏导、调解,援助等措施,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第十六条

对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工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工作预案,落实措施和责任,妥善处理矛盾。

第十七条

预防要标本兼治。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当出现集体劳动争议或不稳定因素时,工会干部要及时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和作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检查、监督、调处的力度。对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职工,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如与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和各项目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定的制订和修改活动,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问题,尤其是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不断提高工会参与立法的质量。

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修订规章制度,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三、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在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为工会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工会依法履行职能。

四、为职工和公司工会提供法律服务。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使职权。

五、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预警机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协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直至代理职工参与诉讼活动。

六、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司党委,参与制订并认真贯彻落实普法教育宣传规则,同时配合工会的宣传教育部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护能力。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

一、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使广大干部和职工理解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二、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使职工了解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应知应会。

三、进行劳动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规律以及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四、协同安全部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和新工人岗位安全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五、利用黑板报、画廊、广播、电视、录相、培训班等工会宣传教育阵地活动优势,进行安全劳动保护的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宣传教育,不断丰富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

六、认真搞好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全总“三个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群众劳动保护积极分子队伍。

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是:在“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三服务的方针指导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上交经费。在本级所管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决定各分会及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

三、及时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帐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准确、完整地为工会委员会提供会员(代表)大会财务工作报告所需的资料。

五、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

六、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七、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

时向工会主席报告。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会计法》的要求,依法对工会经费进行收拨,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拨交经费。

二、依法算帐、记帐,做到帐物、帐表相符。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经济基础,对于收取的工会经费要加强核算,保证工会经费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四、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工会财产、物资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会计工作要如实反映单位的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检查帐实之间是否相符。对于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及时揭露,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年度预算收入、支出经过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后,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工作制度是: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主任委员有权列席工会委员会,将工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对工会委员会在财务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反映。

六、在经费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接受审查或故意设置障碍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给予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纪律和行为进行斗争。

七、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识教育,定期进行妇女病的普查防治,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

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合作,维护政治的稳定和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召开。

职工、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会员大会制度。25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小组,开展本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分公司。

第二章

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公司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让职工、会员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审议和通过本公司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合同、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听取和审议公司领导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费审查报告,审议决定工会委员会的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工会的委员、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进行选举、增补、罢免。对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五、选举产生本公司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本公司参与集体协商的代表。

六、审议本公司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

职工、会员代表

第七条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的职工、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会员代表。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身份合一,一并选举。职工、会员代表由本单位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会员代表要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愿,行使好民主管理权,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对不称职的职工、会员代表可由原单位职工提出罢免要求,经公司职代会职工、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履行罢免手续,并重新选举新的职工、会员代表。职工、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应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九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会员代表的提议,报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亦可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过半数通过生效。

第十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党委、行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召开联席会议处理问题,应事先广泛征求职工、会员代表意见,协商处理结果,应在下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并取得确认。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公司的职工、会员代表选举工作。

二、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议题,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召开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决定和提案的落实,动员和组织职工、会员为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而努力工作。

四、对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接受和处理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代表职工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公司集体合同,督促公司行政履行集体合同。

六、组织本公司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有关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周和会后一周内,应分别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大会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大会召开的程序及结果。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工会委员会。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

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

员:行政副职、工会、有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所属各级领导和单位按照本体系文件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落实。

2、

负责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案、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重大事项的审定。

3、

负责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等重要事宜的审定。

4、

按照分工负责制对分管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推进负有领导责任。

二、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小组领导。 组织机构 主

任:工会主席

员:工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行政管理部。 职责:

1、

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反馈、考核和评价。

2、

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统计、报告。

3、

负责对本体系文件的修订。

三、

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1、

企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

企事业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奖惩办法、裁员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

3、

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

4、

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缴纳情况。

5、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6、

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履行,以及参加平等协商职工代表的选举、罢免情况。

7、

工时、工资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8、

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的事项。

(二)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

1、

职代会议。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载体,凡是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生产经意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福利费用使用情况、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选举职工董事、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公开,经协商通过后执行,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确认。

2、

党政工联席会。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秘密有关重大问题及根据需要不宜全部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党政工联席会上公开,适当时在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上公开。

3、

职工民主议事会。民主议事会可与行政办公会结合进行,就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对落实的情况、形成的经要或做出的决议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或其他形式上公开。

4、

职工听证会。对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职工听证会公开。

5、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对职工应该了解和掌握的企事业单位重大问题和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问题,以及定期公开需要职工了解的其他日常情况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上公开。

6、

其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厂情发布会、内部报刊、有线电视、局域网、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板报、墙报、黑板报、情况通报、橱窗、信息、公示栏、广播,以及车间、班组、科室事务公开等形式公开随时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1、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审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审定新拟订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措施办法,听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监督小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对未近按要求公开的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1.2、

定期组织有关民主政治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文件、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各级人员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识。

1.3、

定期对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考评,与行政工作考评同步进行。 1.4、

定期研讨工作,查找体系文件缺陷,修改完善体系文件。

1.4.1、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1.4.2、定期召开厂务民主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

2、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2.1、

及时处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日常事务,定期分析工作动态提出考评

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定期向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工作信息。

2.2、

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督促不力、纠正偏差。同时应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干部考核,列为考核单位领导人员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和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3、定期组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知识讲座或培训班,对从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

2.4、对涉及到的有关公开内容进行布置、落实,并按要求公开。

2.5、按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缓缓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或总结表彰会。

3、

监督坚持制度

3.1、对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厂务瓮民主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实施检查时,可对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情况进行检查,也可对每一阶段或每个专题情况进行检查。

3.2、明确检查的次数和时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目提出纠正意见督促其及时纠正,并进行复查验证。

3.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将检查结果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或其他公开形式中公布。

3.4、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即可建立职工代表巡视‘职工代表质询制度,也可建立职工联络员、监督员、信息员制度’。

3.5、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定期向厂务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提供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检查分析报告。

4、评议制度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并根据职工评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决策的依据。

五、

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

公司厂务公开追究责任人的范围:行政记工会负责人。

2、

追究厂务公开负责人的主要方面:

(一)对公开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实际荛未开展的;(2)公开不及时和不按照程序公开,职工意见反映的不到及时处理的;(3)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等重大问题不调查、不落实、不回复,导致群众体事件发生产生严重后果的;(4)弄虚作假,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

3、

违反本追究制度的处理:(1)视其情节,对主要负责人可分别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及通报批评的处理方式;(2)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经的处理,按管理权限处理;

4、

对主动检查、认真改正且有明显效果的,可免于追究责任。

工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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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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