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领军人才:
(一)领军人才和团队人才基本要求:
申报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
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海外引进的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人事关系需调入我省的用人单位全职在粤工作。
(二)在上述条件符合情况下,领军人才的申报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
2、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3、担任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
4、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者;
5、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7、自主创业取得较大效益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首次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3年以下,个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开始产业化)。(私人绝对控股,申报人是最大的股东)
《广东省领军人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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