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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8:42: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金三角煤矿

目 录 1.金三角煤矿定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2 2.金三角煤矿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馈制度…………………3 3.干部下井跟班督查制度…………………………………4 4.金三角煤矿员工下井定位系统考勤管理办法……………5 5.金三角煤矿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办法…………………7 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工作制度……………………………12 7.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3 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4 9.调度室微机员岗位责任制………………………………15 10.定位系统监控室管理制度……………………………16 11.监控系统安装管理规定………………………………18 12.定位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管理制度…………………19 13.监控室微机员操作规程………………………………21 14.KGE37B型无线编码发射器主要技术指标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30 15.CFC1信号测录仪主要技术指标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32 16.KDW16A型隔爆兼本质安全型不间断电源技术参数、安装方法及维护方法……………………………………………35 17.本安型环网交换机KJJ31主要技术参数安装及维护方法……………………………………………………………42 18.人员监测系统日常操作………………………………52

金三角煤矿定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矿定位系统安全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所有人员必须了解定位系统的功能、使用方法及其运用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所有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定位发射器并且按规定时间上下井。

3、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定位发射器,不得随意拆卸敲打,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所有人员必须熟悉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当发生事故时,听从指挥人员安排,撤到安全地区。

5、入井前检查发射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与通防科及时联系。

6、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爱护定位系统的光缆及设备。

7、所有人员一定要正确看待定位系统。

金三角煤矿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馈制度 为了更好地检验我矿定位系统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井下职工出勤情况,并对其在井下工作期间进行跟踪管理,提高其在井下的安全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室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每天收集全矿干部职工入井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办公室、安全科。

二、办公室对调度室反馈的信息,要做好登记,并对违犯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通报罚款,同时将违纪职工违纪情况反馈给其所在区队。

三、安全科要按照调度室反馈的信息不定期的检查职工在井下是否违章,是否违犯煤矿安全规程,有无人为的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处理。

四、调度室要收集设备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如遇技术、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可直接向矿有关部门反映。

六、各有关部门必须对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馈工作要高度的重视,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抓紧组织落实,同时要增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并及时向矿领导反馈工作的进展情况。

干部下井跟班督查制度

为充分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干部下井、跟班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上级和我矿有关规定,特建立干部下井跟班督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全矿干部入井次数和入井、升井时间均以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的数据为准;如遇人员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无法统计或抽查干部下井及跟班情况时,以调度室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调度室负责每月1日向办公室提供上月全矿干部的具体入井、升井时间等相关资料。

三、办公室、安检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人员跟班、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矿主要领导研究处理。

四、干部入井、跟班次数及时间按上级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金三角煤矿员工下井定位系统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强化下井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利用下井人员定位系统进行职工下井考勤管理办法。

一、制定下井考勤管理办法意义和作用

提高考勤技术水平,建立完善职工考勤系统,加强考勤监管力度,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构塑企业文化的必然要求,是煤矿严格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的客观需要,其主要作用:

1、有利于控制各班超定员组织生产。

2、有利于反映职工下井出勤的真实情况。

3、公开透明,有利于落实职工的按劳取酬原则。

4、有利于克服分配中存在的主观行为。

5、有利于杜绝不下井划井下工现象。

二、井下职工考勤原则

以加强考勤监控为手段,强化劳动纪律;以发挥工资效能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为原则,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分配薪酬。

三、设立井下考勤监督机构

考勤监督机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劳资考勤管理员负责对下井人员工作时间进行考核:

1、负责对下井人员出勤工数的统计汇总。

2、负责对下井人员工作时限的认定。

3、负责月末对下井人员定位系统考勤工数与单位点名签到工数的核对。

四、发射信息卡的管理

1、发射信息卡由个人保管,要爱惜发射信息卡,不允许私自拆卸,碰撞,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2、通防科负责管理维修井下定位系统和下井员工的发射信息卡。

五、下井考勤时间 采用一天三班制度进行考勤 八点班:8:00~16:00 四点班:16:00~24:00 零点班:24:00~8:00 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读卡、登记考勤,视为晚下井,按违犯劳动纪律处理。

金三角煤矿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一、一般规定

1、凡应安装监测设备的地点,在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定位监测分站的安设位置及探头的数量,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及监测区域、需要接入的电源开关等作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通防科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机电科负责接通分站供电电源和专用开关及线路,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维修工在场监护。

3、机电科负责提前接好定位监测分站电源(660V)的专用开关,然后由通防科负责安装定位监测分站电源、分站电源电池、监测探头、敷设电缆等工作。

4、在使用装置前,通防科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经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5、装置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调试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维修。

6、为监控系统服务的专用开关及电缆均由机电科负责日常检修管理,发现停电要及时送电,如果需要停电检修,要制定停电措施报通防科。定位监测分站停电时,机电科必须及时送电。

7、凡属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均由管辖范围单位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科联系,与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共同处理,没有监测维修工在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监测设备。

8、检修与分站关连的电气设备,需停止分站运行时,必须经矿调度及通防科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结束后必须及时通知通防科。

9、若停电检修影响监测系统的必须报停电检修计划,尽量减少随意停电检修中断监测运行的次数。

10、严禁私自移动探头位置;严禁野蛮施工造成探头损坏、线路破皮、短路、断路,造成设备不完好;凡发现破坏探头、扭动传感器螺丝等现象,应及时报矿安全科,按破坏安全生产追查处理,发现上述情况安检科要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按所损坏装置的原价值的2倍罚款。

11、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各区域的设备和线缆的保护、看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生产地区责任单位负责,以防被盗、随意拆卸、搬迁等,若需移动、搬迁,必须事先通知通防科,经允许后方可进行。若人为损坏,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巷道维修必须对传输电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野蛮施工损坏监测系统,凡发现传输线被人为损坏,严格按破坏安全生产进行追查处理。

13、施工单位要提高监测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爱护监测装置的教育和管理,要充分认识到监测系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装备,做到“爱护探头,人人有责”,管好、用好监测装置,确保监测系统可靠运行。

14、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精心上岗操作,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发现长期未上井人员或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地点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调度负责落实。发现探头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通防科监测维修工,与维修工共同分析原因,对每一次系统故障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所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调度室都要详细记录。

15、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及时下井,并且携带备用探头、接线盒、传输线等必备设备,每到一处维修后要及时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去向。设备故障在8小时内处理,每周至少对该系统巡回检查1次。

16、工作面结束后废弃的巷道的探头、电缆通防科监测维修工要及时回收。调度室操作人员及时对探头位置的变化在监控上进行修改,并详细记录。

17、为保证监测系统的正常维修,供应科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零配件和维修工具。到货后,供应科应及时和通防科共同开箱验收,发现品种不符、质量低劣,无法使用,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对暂时不用的监测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8、办公室及时向通防科提供每一位职工的调动情况,由通防科与调度室监控室操作人员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并做记录,标明修改时间、人员、部门等信息。

19、通防科负责井上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主机、井下环网交换机、定位监测分站、地面交换机、光缆、通信电缆及编码发射器的维修。

20、机电科负责变电所内环网交换机、定位监测分站、开关等设备的日常看护与停送电工作,未得到通防科允许不得随意停送电。

21、职工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发射器,发射器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严禁让他人携带,安全科负责监督。

24、携带发射器者如发现发射器不能正常工作(井口考勤室测录仪无法显示发射器编码),应及时到调度室进行登记,禁止私自开盖维修。急需入井的职工可领取备用发射器。

二、罚款

1、探头的日常安装、维护、校正由通防科负责,探头的完好性保护,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监护,探头在哪个单位范围内被损坏,造成传输中断,安全科、通防科必须按事故追查,对施工单位按照设备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对故意损坏的责任人,开除矿籍不留用,监管单位处以5000元的罚款。

2、非定位系统维修人员严禁随便打开井下定位监测分站、定位器、防爆电源、发射器等设备,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3、职工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发射器,发射器由个人负责保管,不携带发射器的不许下井,严禁让他人携带自己的发射器或者携带他人发射器,如发现,对两人各罚款100元,对项目单位各罚款500元,对值班干部罚款100元。

4、施工队必须对传输电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监测传输线缆被人为损坏由矿保卫、安全科按破坏安全生产进行追查处理,若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损坏,影响信号传输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工作制度

1、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室需24小时有人员在岗,严格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精心上岗操作,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发现长期未上井人员或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地点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调度负责落实。发现探头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通防科监测维修工,与维修工共同分析原因,对每一次系统故障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所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都要详细记录。

2、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及时下井,并且携带备用探头、接线盒、传输线等必备设备,每到一处维修后要及时与监控室值班人员汇报去向。设备故障在8小时内处理,每周至少对该系统巡回检查1次。

3、通防科要加强监测管理,对探头要及时延接探头通信线,加强监测系统每周一次的巡检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包机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影响监测系统稳定运行,信息中断等异常故障,要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或早晨碰头会上通报批评。

4、工作面结束后废弃的巷道的探头、电缆通防科监测维修工要及时回收。调度室操作人员及时对探头位置的变化在监控上进行修改,并详细记录。

5、通防科负责井上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主机、井下环网交换机、定位监测分站、地面交换机、光缆、通信电缆及编码发射器的维修。

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党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主持通防科的日常工作,对通防科的工作全面负责。

2.保证矿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积极与厂方沟通,使该系统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煤矿,充分发挥系统的积极作用,为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3.负责矿内地面和井下通讯线路及通讯工具的安装、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有计划的对矿通讯系统进行增容,加快调度信息化工作平台的搭建工作。

4.负责矿计算机的配置、管理与维护工作。

5.有计划地组织该科室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学习安全和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

7.组织好每月一次的理论业务交流学习工作,定期召开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检查通防科工作,经常研究业务知识、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8.积极配合矿各部门的工作,满足各部门搭建信息化科技平台的要求。

9.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深入基层了解掌握职工生产和学习情况,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认真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矿行政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并配合矿行政帮助解决。

10.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1.认真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矿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2.掌握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供电线路,会操作,会保养维护和排除一般故障。

3.熟悉系统交换机、防爆电源、光缆、通信电缆、定位分站、定位器等设备的具体位置,所监测区域。

4.坚持每周一次的设备及线路的巡检工作。

5.系统发生故障时,分析故障原因,带齐备件,迅速赶赴故障现场,及时处理。

6.适时制定材料计划,使备件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

7.努力提高自身理论与业务水平,不断加强对新技术的学习,适应新设备的技术要求,在工作中勇于创新。

8.坚持每月一次的理论业务交流、学习,与同事之间经常交流经验,攻克难题,共同进步。

调度室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 工作中必须时刻观察监控系统机运行情况,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

2. 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会客和办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私自离开工作岗位20分钟按脱岗处理。

3. 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机器和存取文件。

4.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随意打开窗户和在机房吃东西。 5. 合理使用和调节空调,使室内温度保持在10~30度之间。 6. 经常检查不间断电源、空调、计算机及其外设等是否运行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关机,并汇报有关人员。

7.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定位系统监控室管理制度

1. 定位系统主机、备机应不间断工作于监测状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退出监测系统和停机,违者罚款20元。

2. 线路发生短路故障时,应采取分合闸的办法找出短路线路并停止运行。然后将其它线路投入运行,并及时汇报填写记录。

3. 时刻观察监控系统机运行情况,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发现探头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通防科监测维修工,与维修工共同分析原因,对每一次系统故障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所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都要详细记录。

4. 上岗其间不得脱岗;不准在机房会客,办与工作无关事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机房,严格登记制度。

5. 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每日对自已的卫生区打扫一次。

6. 积极配合其他管理部门所需要查询的各项数据,必须耐心认真,态度和气。

7. 努力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熟悉掌握监测系统操作。

8. 机房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应树立文明窗口形象。 9. 上岗时必须在微机前椅子就位,密切关注微机显示屏,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10. 严禁班中睡岗、脱岗、串岗、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1. 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详细交清本班定位系统运行情况和存在的故障,以及各种记录情况。

监控系统安装管理规定

1、凡应安装监测设备的地点,在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定位监测分站的安设位置及探头的数量及位置,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及监测区域、需要接入的电源开关等作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通防科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机电科负责接通分站供电电源和专用开关及线路,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在场监护。

3、机电科负责提前接好定位监测分站电源(660V)的专用开关,然后由通防科负责安装定位监测分站电源、分站电源电池、监测探头、敷设电缆等工作,安装调试正常后交给设备所在单位,设备所在单位负责整理线路、设备及线路的看管及保护等工作,通防科负责日常检查、故障处理、传输线延接等。

4、在使用装置前,通防科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经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5、装置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调试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维修。

定位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管理制度

1、为监控系统服务的专用开关及电缆均由机电科负责日常检修管理,发现停电要及时送电,如果需要停电检修,要制定停电措施报通防科。定位监测分站停电时,设备所在单位必须及时送电。

2、凡属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均由机电科维护人员负责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科联系,与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共同处理,没有监测维修工在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监测设备。

3、严禁私自移动探头位置;严禁野蛮施工造成探头损坏、线路破皮、短路、断路,造成设备不完好;凡发现破坏探头、扭动传感器螺丝等现象,应及时报矿安全科,按破坏安全生产追查处理,发现上述情况安全科要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按所损坏装置的原价值的2倍罚款。

4、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各区域的设备和线缆的保护、看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生产地区责任单位负责,以防被盗、随意拆卸、搬迁等,若需移动、搬迁,必须事先通知通防科,经允许后方可进行。若人为损坏,必须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巷道维修必须对传输电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野蛮施工损坏监测系统,凡发现传输线被人为损坏,严格按破坏安全生产进行追查处理。

6、施工单位要提高监测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爱护监测装置的教育和管理,要充分认识到监测系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装备,做到“爱护探头,人人有责”,管好、用好监测装置,确保监测系统可靠运行。

7、工作面结束后废弃的巷道的探头、电缆通防科监测维修工要及时回收。调度室操作人员及时对探头位置的变化在监控主机上进行修改,并详细记录。

8、为保证监测系统的正常维修,供应科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零配件和维修工具。到货后,供应科应及时会同通防科共同开箱验收,发现品种不符、质量低劣,无法使用,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对暂时不用的监测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探头的日常安装、维护、校正由通防科负责,探头的完好性保护,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监护,探头在哪个单位范围内被损坏,造成传输中断,安全科、通防科必须按事故追查,对施工单位按照设备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对故意损坏的责任人,开除矿籍不留用,监管单位处以5000元的罚款。

10、职工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发射器,发射器由个人负责保管,不携带发射器的不许下井,严禁让他人携带自己的发射器或者携带他人发射器,如发现,对两人各罚款100元,对项目单位各罚款500元,对值班干部罚款100元。

11、施工队必须对传输电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监测传输线缆被人为损坏由矿保卫、安全科按破坏安全生产进行追查处理,若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损坏,影响信号传输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调度室微机员操作规程

一、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得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等物品带进机房。

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二、上机操作

1、操作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监测微机的供电、稳压系统情况,注意供电电压不准超过规定范围(160—250V)。

2、一旦因故发生中断死机,首先检查备用机是否应急启动,如果备用机投入运行,及检查故障机的电源供电情况,确认电源正常后,依次送电,显示器-主机,复位后,启动运行KJ69J监测监控程序。

3、本系统不设自动打印设置,打印机一般要处于停电状态,以减少UPS电耗,打印前打印机再启动送电。

4、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发现探头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通防科监测维修工,与维修工共同分析原因,对每一次系统故障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所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都要详细记录。

5、工作面结束后废弃的巷道的探头、电缆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回收后。调度室操作人员在回收后当班对探头位置的变化在监控机上进行修改,并详细记录移动的探头号、探头的初始位置及移动后的位置。井下巷道发生变化后,对监控机定位系统底图进行修改,并做出记录,标明修改时间及位置,修改结束后将数据导入备用机。

6、办公室向通防科提供职工的调动情况后,通防科与调度室操作人员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并做记录,标明修改时间、人员、部门等信息,修改后对备用机进行数据的导入操作,并通知考勤室人员将数据导入考勤室终端。

7、监控主机、备用机不允许运行其他光盘、软件,严禁在主、备用机上读写、拷贝其他程序。

KJ236(A)矿井人员定位考勤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定位考勤系统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狱人员定位系统

监狱人员定位系统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

人员定位系统讲稿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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