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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 监察 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8:59: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决定从2011年2月份开始,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以“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有效途径;是巩固深化学习实践、主题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切实履行职责,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意义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关于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判断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的决策部署,真正把这项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为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加快郸城追赶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地保证。

二、总体要求

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围绕爱岗位,解决信念不坚定、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二是围绕强素质,解决素质低下、能力不强的问题;三是围绕正作风,解决工作漂浮、风气不正的问题;四是围绕作表率,解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

爱岗位,就是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荣誉感,珍惜为党执纪、为国履职、为民奉献的机会,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开拓进取。

强素质,就是要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分析判断、组织领导、团结协作、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做到知识丰富、业务娴熟、运作有方、善抓落实。 正作风,就是要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践行“四个对”的基本要求,做到执纪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作表率,就是要增强先进性和示范性,努力成为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公道正派、创先争优。

通过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好驾、护好航。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促使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领导水平进一步提升;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为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1.正面引导、教育为主。加强教育和引导,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做到真学真查真改。

2.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认真排查梳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尤其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集中整改,个性问题专项整改。

3.统筹兼顾、联系实际。坚持“五个结合”:与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相结合,与巩固学习实践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搞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相结合,与推进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做到开展活动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4.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既要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活动,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调研、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提高,为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5.创新载体、务求实效。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既要不折不扣地遵行活动统一安排和部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好规定动作的落实,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创造性地开展这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队伍建设年”活动从2月份开始,至9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评学先进(2011年2月22日至3月31日)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习讨论要紧贴实际、广泛深入;评学先进要评出榜样、评出正气、评出干劲、学出成效。要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1.集中动员(201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召开动员会,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要层层召开动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作动员讲话,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2.深入学习(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明确学习重点,重点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廉政准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换届工作有关重要文件、《河南日报》“何平九论”等内容,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部署。通过学习,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千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有效防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本领。各级活动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选编“队伍建设年”活动学习资料。保证学习时间,以开展岗位自学为主,落实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要组织专题学习,各部门每周确保半天时间集中学习。组织专家辅导,邀请法律、党建、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作报告。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落实培训计划,对近年来参加集中培训时间较少的千部,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

3.交流讨论(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做到爱机关、爱岗位”、“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者如何更好地接受监督”等主题开展专题讨论、心得交流、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4.评学先进(201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五年一次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让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先进模范脱颖而出,让评选先进的过程成为学习提高的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竞赛、测评、推荐等形式,评选本单位、本室的岗位标兵,充分发挥身边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5.研究工作(2011年2月23日至2月28日)。认真研究分析县纪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搞好工作分解,确定工作项目,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时限、措施、条件,以项目带动工作落实,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分析评议(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

要敢于正视问题,严于剖析自己,找准找透问题。要坚持“开门”整风,不怕揭丑亮丑,广泛征求意见,真诚接受评判,真心帮助提高,真情奉献社会。

1.全面自查(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照“四个对”的基本要求,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对照“忠诚、敬业、严明、廉洁”的职业操守,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认真查找近年来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剖析思想根源,形成自查报告。

2.征求意见(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找准突出问题,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要在电视上公开接受评议,让社会帮助找问题、查不足。要重点召开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部门和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特邀监督员等方面的座谈会。深入到发生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帮助其总结教训,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3.谈心点评(2011年5月1日至5月15日)。针对查摆问题情况,广泛开展谈心点评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谈,部门负责同志要与部门同志谈,同志之间要互相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谈。谈心要讲真话、讲实话,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团结;点评要切中要害、突出重点,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增强针对性。要事前有准备、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心得,防止走过场。

4.分析评议(2011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撰写党性分析报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要进行谈话教育,重新撰写分析报告。评议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5.群团活动(2011年5月1日至5月10日)。要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深入群众、奉献社会中体察民生、查摆问题,增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切实提高(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

整改提高要找准问题、制定措施、见诸行动。要在加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中整改。通过整改,着力提高为民意识,着力端正作风纪律,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1.制定整改方案(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重点,一项一项地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对事,又要对人,不能“只听雷声响,不见雨水下”。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2.开展纪念活动(2011年6月25日至7月10日)。“七一”建党节前夕,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开展一次党的宗旨、党的意识、党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主要领导要为全体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要为分管部门的党员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为支部党员讲党课。党课要充分准备、认真组织、确保效果。各党支部采取讨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我为党旗增光彩”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畅谈如何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光彩的打算。“七一”前,认真做好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需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

3.深入体察民情(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农户、下企业、蹲基层,以实际行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转变作风、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确定的联系点,组织干部驻村入户,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深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怨,增进感情、锤炼党性、整改问题。

4.组织开展军训(2011年7月20日至7月31日)。“八一”建军节前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分批组织年轻干部到军营集中时间进行军训,强化作风锻炼、增强纪律观念。

5.实行挂职锻炼。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学习锻炼办法。有计划地选派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同时,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学习、跟班作业,以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第四阶段:搞好总结、建章立制(201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

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起来。要在活动完成后,继续围绕活动主题,制定长远规划,巩固扩大成果,切实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1.搞好系统总结(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全县“队伍建设年”活动总结会,系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交流活动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任务。

2.排查廉政风险(201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党纪条规,深入排查个人和部门廉洁从政风险点,撰写个人和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报告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廉政风险预警、提醒、告诫、纠错机制。

3.强化规范管理(2011年8月21日至9月1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每项工作制定出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4.建立完善制度(2011年9月11日至9月30日)。运用“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创新管理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严格落实制度(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制度执行情况集中检查活动,查处违规行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思想,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和实效性。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年”活动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带头落实“队伍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作用,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县纪委、监察局成立“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

2.加强舆论宣传。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上级活动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区)纪(工)委、监察室,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既要利用信息简报及时向县纪委活动办公室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又要在活动每个阶段结束时上报各个阶段的工作总结。

3.强化督查考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督促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对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考评,考评成绩计入年度目标管理分值。对开展这项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注重统筹兼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既不能因为业务工作繁忙而影响“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效果,也不能因为抓“队伍建设年”活动而耽误业务工作。要把“队伍建设年”活动放到整体工作中去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在评选先进、创先争优上不走过场,在评查问题、剖析根源上不走过场,在专项整改、注重实效上不走过场,在建章立制、强化执行力上不走过场,以“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以各项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活动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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