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
各位业主:
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大厦)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拟开展筹备工作。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将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居委会代表担任。
筹备组业主代表名将以下列方式产生:
1、自荐;
2、联名推荐(20名以上业主推荐一名);
3、社区推荐。
社区居委会(章)
年月日
公告说明:
1、社区代表一名,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一名,建设单位代表一名,业主代表根据实际情况产生4~8名的双数。如建设单位不存在或不能参加,由社区或者业主方面增加一名成员,建设单位存在的,必须开具不予参加的证明。
2、筹备组成员产生方式由社区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根据小区情况可全部都采用,也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或者两种方式。然后在公告中注明产生方式、携带资料、报名期限、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等。
3、此公告公示期为七天,在七天内产生筹备组候选人。
4、参加筹备组的人员必须为业主(产权证登记名称)。具有公益心,有必要的工作事件和协调组织能力。
《(一)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