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安徽卷考试说明·数学(文科)
I.考试性质
略
II.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
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系列1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略
(二)
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略
(三)
个性品质要求 略
(四)
几点说明 略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集合
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1)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安徽高考数学文科考试说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