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礼仪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维护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学生会精神风貌。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仪表:全体学生干部应仪表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吐字清晰,
第三条 服务态度:要求学生干部要做到微笑服务,在接待学生会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第四条 电话接听:学生会综合办公室内严禁接听电话,每个人在进入办公室前需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
第五条 纪律:学生会综合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每个人进入办公室前必须先敲门,不得擅自闯入。
第六条 形象:学生干部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得与异性朋友过分亲昵。严禁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 值班: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达学生会综合办公室签到值班。
2.值班人员应在每天的值班时间开始前和值班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东西、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接电话必须到办公室外进行,严禁在值班期间在岗位玩手机。
第三章 适用范围和权限
第一条 凡取得兰州理工大学学籍的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不与学校有关部门相关制度冲突的情况下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为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四章 注意事项
第一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所有。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礼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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