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外少先队辅导员聘任制度
一、聘任制度
1、学校聘请一名校外辅导员;
2、学校根据少先队建设和教育的需要,校外辅导员应该选择各行各业的模范代表人物,并热心致力于少先队事业。一般选聘以下各类校外辅导员:
(1)各行各业的优秀团员和青年;
(2)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成员;
(3) 具有一技之长(如文艺体育、科技才能)社会志愿人士和 社区热心人士;
(4)家长积极分子;
(5)部队解放军、警察等;
3、校外辅导员的聘任仪式在每年十月举行,与新队员入队仪式一并进行;每期校外辅导员聘任期为一年以上后,如中途需再增加校外辅导员,利用其他队活动时间再举行聘任仪式;
4、校党支部或德育处为校外辅导员颁发专门的聘书;
5、若不能继续担任校外辅导员,应该由校党支部或德育处收回校外辅导员聘书,实行解聘;
二、工作职责
1、带领队员接触社会、接触生产、接触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
2、参与大队部的工作,带领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外出春游、办夏令营等,担任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指导员,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训练队员的技能,并能及时指导,提出指导意见;
3、为活跃少先队生活创造条件,如提供活动场所、交通工具,添置活动器材等;
4、对少先队员进行个别教育、帮助。
5、定期参加校外辅导员的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青白江区人和学校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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