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学清理垃圾池合同
甲方:新华中学(简称甲方)
乙方:陈开学(简称乙方)
根据学校实际,校园内有一个垃圾池,每天有很多生活垃圾积存,如果一个月内不及时清理,就不能保证学校环境卫生清洁。为此,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并与乙方合议达成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要随叫随到,对垃圾进行及时清理
二、清理垃圾时,甲方不提供任何方便,所需的运输工具、工人等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乙方每清理一次,甲方按每次付给乙方人民币400元记录在案,待合同期满后甲方一次性结算付给乙方。
四、合同期为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底。
五、乙方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如果需要续签,必须在续签前一个月内与学校联系办理续签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年月日
《新华中学清理垃圾池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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