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潭镇河道清理合同
甲方: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郭 大 楷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政我镇河道清理整治要求,结合我镇河道清理整治情况,甲方决定在檬子村、回龙观村河道清理整治。为加快进度,尽快完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由乙方负责河道清理整治,为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述:
为全面提高我镇河道通畅要求,创建优美城乡进一步提我镇形象,需在檬子村、回龙观村河道清理疏通整治。
二、工程造价:
100000.00元(壹拾万元)。
三、工程要求:
乙方按河道疏通清理标准施工挖机作业:回龙观村长2500米,需360小时;檬子村长2000米,需200小时。
四、工程时间:
2017年9月25日—2017年11月30日。
五、工程结算和付款:
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六、其他:
1.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2.甲方负责做好现场指挥监督工作,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3.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垃圾池修建合同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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