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水利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区政府:
为了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精神,现将我区开展水利普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水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我区河道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支撑。搞好水利普查工作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水利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水利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河道基本情况、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道治理和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等。
三、水利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帐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四、水利普查的经费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的要求,必须落实水利普查经费。一是2010年度普查经费28.75万元,主要用于前期调研、方案制定、会务、培训等(详见附表);二是2011年度水利普查预算经费127.35万元,主要用于清查登记、设备购置、人员培训、资料整理等(详见附表)。此经费需列入区财政预算。
五、加强领导,落实经费,认真做好水利普查工作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尽快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担原则,依据普查方案,据实测算水利普查经费报同级人民区政府审批后,协调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将经费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凡在我区行政区域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使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赢得有关各方的关注和大力支持。同时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按期完成普查任务。
水利普查,工作繁重,任务艰巨。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水利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水利普查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按时上报,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梁园区2010水利普查项目经费追加预算表 2.2011年梁园区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表
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 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