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3
银河苑打工楼5#楼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起重机械--塔吊安全)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银河苑打工楼工程位于常熟市东南开发区东南大道与银河路交界处往南200米,该工程建筑面积为8397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框架六层。
本工程由常熟天和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东南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江苏汇丰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二、监理目标
通过监理工作使现场塔吊设备、安装、使用、拆卸过程达到相关国家要求,符合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避免塔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8]75号 6.《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施工方案 8.
监理规划
四、塔吊正式安装前监理应落实的工作
首先要求现场使用单位提供拟用于本工程塔式起重机的相关说明书资料;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根据塔吊技术资料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方案进行审核(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批通过方允许现场实施);
塔吊基础施工前应对用于塔吊基础的钢筋原材料、预埋地脚螺栓等检查原材料质保书并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允许在现场使用;
土方开挖阶段对基底标高及基坑尺寸进行现场复测,留好记录; 垫层浇筑前如现场监理人员无法确定当前持力层是否达到了塔吊安装相关承载能力的,应邀请地勘部门对塔吊基础持力层进行验槽,并做好地基验槽记录
根据塔吊方案注明的基础配筋要求进行隐蔽验收,签认相关工序资料。
复核塔吊基础模板几何尺寸,以满足说明书要求。
混凝土浇筑,进行旁站。见证混凝土试块留置情况。(混凝土原材料配比、混凝土施工)
五、塔吊进场审批工作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A3.4表)
包括原始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
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运行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安装验收资料: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对安装检测单位、人员资质审查
检查安装合同及总分包安全协议签订情况并留档 审查塔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现场安拆人员的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对专业检测单位及人员上岗资质进行审查(A3.6表) 对塔吊安装过程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塔吊安装过程安装方案及塔吊安装过程应急救援预案。
对拟用于现场安装的吊车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吊车的行驶证及年检情况,吊车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六、塔吊安装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人员方面的监督工作:
检查塔吊安装过程中总、分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场情况 核查到场安装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进行人证对比 塔吊安装特殊工种高处作业安全带、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
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督
设备现场应划定安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吊装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吊装现场周围存在高压线的,应确保有效安全距离。 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
七、塔吊投入使用前
检查塔吊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如存在需整改问题的,应在整改完成后重新邀请检测单位现场复查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
对现场操作人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起重信号、塔吊司机、司索工)及其年检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总承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制度,明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A3.9表)
审批使用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A3.9表) 现场存在多台塔吊同时使用的,应要求总包单位制定群塔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A3.9表)
上述条件未满足的,不得允许施工单位投入使用。
八、设备投入使用后
要求使用单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联系单形式)
风力超过六级以上或雷雨天气禁止使用。
塔吊需要顶升时,审核实施单位及操作人员资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
塔吊需要附墙时,必须要求申报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件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墙装置
监督施工单位在使用、顶升、附墙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是否与经批准的方案要求一致,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
九、塔吊拆除过程监督管理 对塔吊拆除单位、人员资质的审核
检查总包单位与塔吊安拆单位签订的塔吊拆除合同及总分包安全协议,相关资料应留档
审查塔吊拆除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现场安拆人员的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塔吊拆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塔吊拆卸工程专项方案(A3.9表)审批
对塔吊拆除过程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批(A3.9表) 用于塔吊拆除的汽车吊资料的审查
检查汽车吊的行驶证及年检记录
检查汽车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人员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塔吊拆除过程中总、分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场情况 核查到场拆除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进行人证对比
塔吊拆除特殊工种高处作业安全带、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
核查到场拆除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进行人证对比 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督
设备现场应划定安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吊装现场周围存在高压线的,应确保有效安全距离 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
十、塔吊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1、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发现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未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应发文要求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采用书面监理报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施工单位在使用、顶升、附墙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是否与经批准的
方案要求一致,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采用书面监理报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拆除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发现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未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应发文要求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采用书面监理报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