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塔吊监理工作程序
一、塔吊报验:分两次报验(按166号令要求)
1、进场报验:查—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权登记证。
2、使用报验:查—安检证明(检测站)、政府备案(安监站)。
二、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审查—安装、拆卸、顶升、基础、附墙等详细内容。要有计算书和图纸。
三、分包单位资质
一般情况塔吊安装为分包,查—分包资质、安全许可证、B\\C类证及特种安装作业人员操作证、分包施工方案及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监理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要见证签字
如:基础(加固)、几何尺寸、钢筋、砼强度、预埋件等隐蔽分项,均应见证签字。
五、塔吊维护保养
在使用阶段,监理应及时用通知单提醒加强维护保养。
六、塔吊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不能直接使用
1、必须经检测站检测合格,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能使用,并要求施工单位尽快领取塔吊准用证(在未领取准用证前应减荷使用);
2、如施工单位强行使用,监理组必须签发工程暂停令;
3、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暂停令,监理组必须及时填写备忘录。
附:
一、施工监理过程最忌讳两点
1、无方案施工;
2、不按方案施工。
二、施工过程监理十字要领
审查、发现、要求、报告、实施。
三、建设部文件规定:自制的、非标的垂直运输机械不准使用,如需使用,必须申请专家论证。
靖江市马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1-8-15
《安全监理—塔吊监理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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