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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源地信用贷款疑问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03 21:24: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疑问解答

1、什么是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江西省的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其他贫困家庭。

(6)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已经获得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商业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4、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西省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和额度具体规定是: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需求确定。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5、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经办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

6、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如何支付?

答: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7、学生如何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借款人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按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8、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贷学生须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申请表需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

(2)身份证明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可以使用军人证或武警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如证明材料:低保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孤儿等可用于证明符合八种重点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

9、江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江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县资助中心(或就读中学)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在被高校录取后,和共同借款人(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等)持盖章的借款申请表(通过高中或高校预申请确定借款资格的借款学生,需持高中或高校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 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留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再次申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持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学生持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 20个工作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报到后 30个工作日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回执,视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10、请问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承办银行是哪个银行?

答: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今后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也可能是主要承办银行之一。

11、请问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开展,目前是不是全省各县都可以受理此项工作?

答: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09年7月正式启动,目前已有29个县成立了县学生资助中心,专门受理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其他县市也会相继开展,目前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协调。

12、如果成功办理江西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怎么还款?

答: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13、请问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有四个: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3)对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公告催收;

(4)借款人生源地贷款资料将录入全国联网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违约人的个人资信及个人信贷业务将受到影响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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