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班级党代表工作职责
1、每个班级设立1-2名党代表不等,结合年级、专业及各种交叉因素合理安排;
2、党代表工作意义重大,每位党代表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要自
觉维护党的形象,遵守党的纪律;
3、班级党代表全面负责该班的组织发展推荐工作,每学期必须认真仔细公正地
做好其负责班级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推荐考察工作;
4、全面参与其所负责班级的所有政治活动,如出席“双学”、推优、推选优秀团
干、优秀团员等活动,安排党代表授课,适时传达学校学院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程序,并对各类政治活动做好监督指导与总结;
5、定期走访寝室,及时找班干部和其他同学谈话,了解班级整体情况和个人思
想状况,尤其要关注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的思想动态,使之成为组织发展的依据,同时将情况做好总结,记录在册;
6、帮助所负责班级同学解决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心理等各个方面的难题,遇
到特殊问题时要及时提交到支部大会上讨论;
7、负责收齐所负责班级的组织发展档案、团档及思想汇报等书面材料,并审核
是否书写规范(格式要求;黑色水笔;左上角用铅笔写上班级、学号、姓名;卷面清晰等等),仔细审阅后上交组织部;
8、鼓励组织统一授课,并交书面报告于组织部,每两月至少进行一次授课,授
课可以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发展程序、热点时事等,每课课时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授课情况报组织部给予酌情加分。
法政学院党代表授课细则
1、党代表授课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授课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2、各党代表必须认真做好授课计划,开学初将计划及时上交组织部,由组织部
统一整理归档。
3、授课内容必须严肃,具有较强的政治性,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反动
论调及消极颓废的观点。
4、各年级党代表授课根据具体情况,内容可以有所侧重:
一、二年级主要侧重
于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
三、四年级主要侧重于国内外时事政治、党的理论学习,并可以结合考研、就业等相关指导。
5、授课可以安排在“双学”之后进行,也可以合理安排其它授课时间。
6、授课必须以学习为主,形式可以多样,授课过程中对于同学提出的问题在把
握好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帮助解答。
7、授课过程中要尽量和同学沟通,及时了解同学想法,并在授课中予以引导。
8、如果两个党代表合作同授一堂课,要求事先交流,做到分工明确。
9、党代表授课后应督促组织委员认真写好党代表授课情况反馈,及时上交组织
部,一般在授课后两天内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