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杜绝违规补课现象,进一步端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四、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五、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七、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教师签字:
青岛四方第二实验小学2014.3
《“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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