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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7: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洛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 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 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洛南县应对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洛南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恩儒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蔡鑫生

县卫生总支书记、副局长

刘旭东

县爱卫会主任、副局长

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杜安锁

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袁洛平

县中医医院院长

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常建民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姜卫军

县合疗经办中心主任

乔书勤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周晓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乔书勤、周淑霞、雷爱国、乔会芳、殷荣、王亚斌、贺长存

职 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 成 员: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第一救护队

队 长: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3 副队长:万 立

县医院副院长 成 员:彭超敏

县医院内二科主任

惠民智

县医院外一科主任

姜秋岁

县医院外三科主任

宋江山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郭军玲

乔桂芹

张 静 吴 波 第二救护队

队 长:袁洛平副队长:王接民

洪秀珍 成 员:张遐智

刘东风

杨玉鑫

高新洛

赵建民

赵抗山

李 哲

孙 英

沈淑霞

张学敏

程 荣 县医院外二科护士长 县医院内三科护士长 县医院总护理部干事

县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院长 县中医院副院长 县中医院副院长 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县中医院办公室主任 县中医院外科主任 县中医院骨科主任 县中医院外三科副主任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 县中医院总护士长 县中医院骨科护士长 县中医院外科护士长 县中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蔡鑫生

县卫生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孙娟娟

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成 员:县疾控中心流行病科所有职工、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所有职工

职 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 长: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雷爱国

县卫生局法监股股长 成 员:监督所所有职工

职 责:负责全县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指导全县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规范救治小组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 长:刘旭东 县红会副会长、爱卫会主任、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殷 荣

县卫生局爱卫股股长 成 员:爱卫会所有职工、各医疗单位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 5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完成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供应组:

组 长: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周淑霞

县卫生局纪检监察股股长

乔会芳

县卫生局财务股股长 成 员:各医疗单位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0914-7322757 。

五、附则

(一)各医疗单位根据《洛南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卫生局医政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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