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县农村公共照明试点工作方案
现将根据《XX党委办公厅 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关于下达2018年度“美丽XX·宜居乡村”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村公共照明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主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美丽XX·宜居乡村”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思路,逐步推进。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突出村屯改造升级,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政府主导,明确主体。县人民政府推进“基础便民”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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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动,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基础便民”专项活动专职小组及各镇人民政府是“基础便民”专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要加强引导、做好服务,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更大的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三)宣传到位,强化监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群众做到家知户晓,防止相关人员“吃、要、卡、拿”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并要做好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改造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审批条件和程序,通过张榜公示等方式,公开补助政策、申请流程、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五)明确任务,分清职责。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专职工作人员。
三、改造(建设)范围
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任务(12个):
四、改造(建设)方式
由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各乡镇试点村屯实施。
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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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工作(2018年4月—8月)。制定村级公共照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改造及建设任务。
(二)建设阶段(2018年9月—11月)。村屯公共照明试点工作在11月份前完成。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完成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做好明年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并按时做好项目建设信息的汇报工作。
(二)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农村公共照明试点工作的验收标准进行建设,并按照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材料。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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