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
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中政职评 [2009] 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工专业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宣传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材料及要求
今年政工专业资格的申报评审继续执行粤政职评[2004]8号文的规定。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资格各档次的人员,必须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及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件和申报表格可在“中山文明网/公告栏”下载,申报高级表格需到市职评办领取),提交以下材料各一式一份(各自成册,勿装订成一本):
1、《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表》(填写的职务必须包括政工方面职务,“主要经历”页下方需人事部门核实后盖章);
• 1 •
2、《个人专业工作总结》(材料之一),其中申报中、高级的人员要求2000字以上,申报初级的要求1000字左右,主要反映任现职以来个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业绩,以及本人对政工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3、《各种证明证书材料》(材料之二),包括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书、培训证书(申报高级者)、各类获奖证书、破格申报证明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要求统一折叠整齐粘贴在内页,复印件需单位盖章,注“与原件相符”;
4、《业绩材料和代表作》(材料之三),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近5年来公开发表的代表作(中级1篇,高级2篇),用原件或复印件合订成册,复印件要求注明发表时间、登载刊物名称、出版单位等,并需单位盖章,注“与原件相符”;
5、近期免冠彩色大1寸正面相片1张,贴在《任职资格证书相片》单页上;
6、《送审材料目录表》;
7、《公示情况登记表》(申报中、高级者);
8、《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者)。 申报人员填写(提交)以上材料时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字迹清楚。特别是个人工作简历的填写,必须“一岗 • 2 • 一填”,即一段经历填写一行,并注明所担任的职务(包括政工方面或兼任的其他主要职务),不得“混填”(将几段经历及职务混合在一起填写)。各政工人员申报评审的政工年限计算到今年12月31日为止。
二、申报评审材料审核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真实和清楚。具体要求是:对申报者的每一份材料,包括复印件,都要认真核对和检验原件,并在每一份材料上签署核对人姓名、审核意见、审核时间及加盖公章。特别对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工作岗位要重点审核,资历和学历主要以人事档案材料为核准依据,工作岗位应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各单位岗位设置以及聘用情况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政工专业资格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三、申报评审高、中级政工专业资格人员的公示 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和政工师专业资格的人员必须进行公示,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今年拟申报中、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情况(单位、姓名、职务、现有专业职称、学历、政工专业工作年限、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申报档次等)和粤政职评[2004]8号文的有关条文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完毕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广 • 3 • 东省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四、初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高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未获得其他职称的,填写报送《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审批表》。
五、申报评审时间及收费标准
1、申报评审时间:市政工职评办于9月1日至10月12日受理申报材料,11月审核申报材料,12月上旬召开评审委员会,12月下旬发放证书。
2、收费标准:
(1)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资格的580元/人; (2)申报政工师专业资格的450元/人;
(3)申报助理政工师或政工员专业资格的280元/人。 请各镇区宣传办把本通知转发至相关企业人事部门。市政工职评办联系电话:88313369。
中山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