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余庆县教育局:
申请人:陈兴国(法人),男,现年52岁,高中文化,曾有过幼儿园经营经验。
申请事由:当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继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教育问题。为了填补这一缺失,让我们的留守儿童能象其他孩子一样,生活在同一蓝天下,共享同一片家庭教育的阳光。同时也为让这些无法照顾子女的家长们在远方安安心心工作、放放心心挣钱。我们自筹资金,利用位于城关一小内的自有住房和租用住房200余平米(生活设施齐全),借县体育广场为活动场所,聘请有经验的老师作生活、学习辅导,通过家庭式的亲子教育活动,学生全程参与,使其从中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感恩,学会做人。
特申请开办余庆县星星湖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请领导批准为谢!
申请人:陈兴国
2009年11月1日
《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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