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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发布时间:2020-03-03 22:59: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 全 员 教 案

1、职责范围:负责副井口20m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检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对所有进出井人员进行检身,包括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上级检查团及外单位参观人员。

3、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有入井人员在入井时携带的安全设施、劳保用品是否齐全,如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等。

4、发现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而入井者,及时制止其入井。

5、负责监督检查出入井人员虹膜考勤及入井答题,答题不正确者禁止入井

6、坚守工作岗位,不准空岗、脱岗、串岗,保持检身房内的整洁卫生;

7、入井人员严禁携带超长、超重的工具、物件、材料,并及时制止酒后入井及携带违规物品入井人员;

8、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遗留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9、必须认真负责,要做到入井的矿车必需完好;

10、装车的设备、材料捆绑的验收检查;

11、自身穿戴要整洁,持证带袖标上岗;

12、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等相关台账。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4、尽责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回采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三大规程,对施工现场行使监督、检查权,做到持证上岗。

2、对施工人员正规操作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制度规定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制止三违现象。

3、负责对分管的施工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按照隐患排查制度流程管理形成闭合。

4、严格按规定对分管的施工范围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5、负责对达到停止作业条件的地点行使停止作业权,组织人员进行避险,撤到安全地点,并积极监督整改。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协助或指挥对事故进行处理。

7、按规定向上级汇报有关事项,填交各类表(单),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

会议、学习培训考试。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掘开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严格履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责任,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三大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熟悉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

4、熟悉各种灾害事故避灾路线,了解救灾避灾、自救互救常识;

5、严格按制度规定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制止三违;

6、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并监督整改,复查验收;

7、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程质量动态达标;

8、严格按规定进行巡回安全检查,搞好安全质量评估;

9、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预兆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安监调度、矿调度报告;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第二节 应注意的工作事项

1、主井口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检身期间严禁待在值班室内,严禁在值班室内看电影、玩游戏、睡觉。

2、副井口检身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检查,不合格车辆严禁开钩,严禁脱岗、睡岗、串岗。

3、井下安全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严格按安全质量化标准进行安全质量评估,进行动态巡回安全检查,并将班评估表交回信息站;要以身作则,注意形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节 手指口述

一、综采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三员两长”已挂牌上岗,交接班在作业现场,确认完毕。

2、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确认完毕。

3、各工种到位,特殊工种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确认完毕。

4、端头及工作面支护合格、完好,安全出口畅通,确认完毕。

5、经检查评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以开工生产,确认完毕。

二、掘开安全员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检查工具、仪器、评估表携带齐全,完好合格,确认完毕!

2、“三员两长”已挂牌上岗,作业现场交接班无遗留问题,确认完毕!

3、特殊工种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确认完毕!

4、瓦斯浓度经瓦检员***检查符合规定,确认完毕!

5、掘进工作面及巷道区域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确认完毕!

6、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规范,数据显示正常,确认完毕!

7、安全检查评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以开工生产,确认完毕!

第四节 基本的操作知识与流程

一、主井口检身工基本的操作知识

1、要求对入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

2、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3、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汇报。

4、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5、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饮酒者不得入井)。

6、发现升井人员盗窃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矿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7、外单位入井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8、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9、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二、副井口检身工基本的操作知识

1、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2、认真检查入井矿车完好情况(检查车轮是否灵活可靠,整体车辆是否平衡完好,车辆连接销环是否完好,车辆是否完好无开焊)。如不符合规定,严禁开钩入井。

3、检查大链连接是否完好,保险绳是否完好无断丝、无变形,绳卡是否紧固,信号是否畅通,钢丝绳是否完好无断丝、无变形,物件是否捆绑牢固,装车高度不的超过

电话联系是否可运输,钩头是否完好无变形。

3、动态、驻队(区域)安全检查工基本的操作流程

1、安全检查工到监察大队参加班前会。

2、安全检查工参加队组班前会并监督“班前七步法”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工监督队组“军事化管理”执行情况。

4、安全检查工到监察大队、信息站考勤并领取当班隐患排查表。

5、安全检查工与所负责队组工人同时入井。

6、与上一班安全检查工在工作面执行现场交接班并向信息站汇报。

7、安全检查工排查落实当班到期隐患整改情况。

8、安全检查工对作业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管。

9、安全检查工班中执行动态巡回安全检查,填写班评估表并将检查结果汇报信息站。

10、当班安全检查工与下一班接班安全检查工执行现场交接班并向信息站汇报。

11、当班安全检查工与队组工人同时出井。

12、安全检查工到信息站交回班评估表并填写当班隐患排查表。

第五节 安全检查员工作标准

井下安全检查员首先是要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措施和安全质量化标准进行检查。

一、综采安全员检查项目

1、入井检查。

2、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3、检查液压系统完好情况。

4、检查正巷皮带系统、管路、电缆线吊挂标准。

5、检查安全出口、超前支护。

6、检查正巷转载机、破碎机。

7、检查工作溜子、

8、检查采煤机组、

9、检查工作面支护及顶板情况。

10、检查负荷中心及设备列车。

二、综采安全员检查内容

1、入井检查

(1) 所携带量具、自救器及劳保用品是否携带齐全。 (2) 检查表是否携带齐全。

2、工作面安全管理检查

(1) 检查跟班队干、班组长是否到位; (2) 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3、液压系统检查

(1) 液压泵站的泵体零部件完好无缺,密封良好,运行可靠; (2) 压力表完好,压力达到30Mpa符合规定; (3) 乳化液浓度控制在3%—5%。

(4) 泵站的电机运行正常,开关完好无失爆。

4、正巷皮带系统、管路、电缆检查

(1) 检查正巷皮带是否跑偏,皮带架是否完好,上、下托辊是否完好,皮带接头是否有开裂;

(2) 正巷电缆线、管路吊挂是否标准完好。

5、安全出口、超前支护检查

(1) 检查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高度不小于1.8m,宽度不小于0.7m;

(2) 检查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了超前支护,安全出口20m范围内超前支护是否完好,单体柱初撑力是否达标;

(3) 检查超前支护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采取了防倒措施。

6、破碎机和转载机的检查。

(1) 检查螺栓及其他连接零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 (2) 电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温度是否正常。

7、工作溜子的检查 (1) 检查溜子是否平直;

(2) 溜子距移架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3) 检查推移上、下机头时,是否将机头和过渡槽处的杂物清理干净,机头是否飘起。

8、采煤机的检查

(1) 检查采煤机状态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如截齿是否齐全完好、喷雾是否畅通正常。

(2) 检查采煤机割煤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顶、底板是否割得平整,油泵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3) 采煤机停机后是否切断电源并闭锁开关,采煤机是否与工作溜子联锁。 (4) 检查采煤机是否被用作了牵引或顶推设备。

9、工作面支护及顶板情况的检查

(1) 检查支架是否排成直线,偏差不应超过±50mm;中心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偏差不应超过±100mm;相邻支架间是否存在明显错差,错差不应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歪倒不应大于±5度。

(2) 支架架设要与底板垂直,不的超高,与顶板接触要严密,迎山有力,不许空顶。 (3) 检查支架是否完好、无漏液、不串液、不失效。架间无浮煤、浮矸堆积。 (4) 检查支架是否采用编号管理,初撑力是否达标。 (5) 检查顶板完好情况。

(6) 检查工作面煤壁出现伞檐、悬矸危岩是否及时敲帮问顶处理。 (7) 检查工作面是否出现台阶下沉。 (8) 检查空顶距是否超过规定。

10、负荷中心及设备列车的检查

(1) 检查各类电气设备保护完好;电气、机械闭锁机构完好;

(2) 检查电气仪表指示准确,仪表无破损;标准牌齐全,内容正确;无失爆。 (3) 检查控制系统是否准确可靠,通话清晰。 (4) 检查设备列车各部件是否完好、连接是否可靠。

三、掘进安全员检查项目

1、入井检查。

2、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3、检查皮带机。

4、检查巷道内文明生产情况。

5、检查综掘管理。

6、检查风筒等通防设施。

7、检查工作面顶板情况。

8、检查工作面前探支护使用情况

9、检查巷道工程质量。

四、掘进安全员检查内容

1、入井检查

(1)所携带量具、自救器及劳保用品是否携带齐全。 (2)检查表是否携带齐全。

2、工作面安全管理检查

(1)检查跟班队干、班组长是否到位; (2)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3、皮带机的检查

(1)皮带机平直稳、运行良好,各部件齐全,六大保护完好; (2)开关设备三大保护齐全无失爆; (3)上、下托辊齐全且转动灵活; (4)皮带机尾锚固.

4、文明生产的检查

(1)巷道内管路、电缆吊挂整齐规范。

(2)巷道内无积水,无杂物堆积,无浮煤、煤尘; (3)材料码放整齐,不影响行人和通风; (4)工作面各类牌版齐全,规范。

5、检查综掘管理

(1)检查综掘机手把、信号、急停装置等完好; (2)综掘机开、停机执行三人联锁制度; (3)综掘机开机必须开喷雾、加压泵、除尘风机;

(4)综掘机停机必须退后工作面5m,切割头落地;

6、检查风筒等通防设施

(1)风筒吊挂平直,无死弯、无漏风跑风,出风风量充足; (2)出风口与工作面距离不超过《规程》规定; (3)瓦斯探头、数瓦吊挂符合标准;

(4)工作面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喷雾、机组喷雾完好。

7、工作面顶板情况的检查

(1)工作面每次开工支护前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板情况,及时处理活矸危岩; (2)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绝不许超控顶距作业。

8、工作面前探支护使用情况的检查 (1)正常使用机载前探临时支护;

(2)机载前探支护不能使用时,必须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

9、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查

(1)巷道断面、中线符合《规程》要求;

(2)巷道施工锚杆、锚索施工角度、间排距、外漏、锚固力等工程质量符合规程措施规定。

第六节 危险源的辨识原则

一、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1)考虑组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2)考虑时效性,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应具体在特定时间范围内;(3)考虑采用的方法,采用的方法应体现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4)考虑所进行工作的性质,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应在不同环境和不同背景下灵活进行,如发生伤害事故后应对风险级别和风险控制进行重新评审等。

二、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方法的选取原则

(1)预防性原则:依据矿井职业活动开展的范围、性质和时间安排,有针对性的选取相应的方法,以确保该方法能预先、充分辨识危险源及评价风险。

(2)分级原则:充分辨识评价需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加以控制的危险源,并确定其相应的风险级别。

(3)一致性原则:应依据矿井各类活动,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应的方法,以确保方法合理、有效辨识危险源及风险评价。

(4)输出性原则:该方法的实施应能为人、物两大方面的控制提供输人信息及充分明确设备要求、人员培训需求及运行控制改进的需求。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体力、听力、视力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等。

(5)行为性危害因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护失误等。

三、识别范围

危险源识别应覆盖矿井活动、产品和服务,包括:

(1)新建、扩建、改建生产设施及采用新工艺的预先危险源识别; (2)在用设备或运行系统的危险源识别; (3)退役、报废系统或有害废弃物的危险源识别; (4)化学物质的危险源识别;

(5)工作人员进人作业现场各种活动的危险源识别; (6)外部提供资源、服务的危险源识别; (7)外来人员进人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识别; (8)外来设备进人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识别。

四、识别应考虑的危害类型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粉尘、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等。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病动物、植物等。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体力、听力、视力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等。

(5)行为性危害因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护失误等。

五、通用部分危险源的辨识

(1)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自然灾害直接识别为通用部分危险源。

(2)本单位员工在工作现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识别为本单位通用部分危险源。例如:工作面风量不足、无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安监员空岗、无规程、措施施工等。

(3)员工自人矿门到下井前,地面遇到的危险因素,识别为本单位通用部分危险源。

(4)员工从井口进人工作现场时,在路途中遇到的危险因素,识别为通用部分危险源。

2、工作现场特殊部分危险源的辨识

(1)按工种进行危险源识别。煤机司机、绞车司机、扒装机司机、机电工、爆破工、钻眼工等工种。

(2)按工序进行危险源识别。例如掘进工作面现场可以按打眼、放炮、临时支护、扒装运输、验收等工序进行危险源识别。采煤工作面现场可以按割煤、出煤、移溜、移架、支护、放顶等工序进行危险源识别。在打眼工序中,可以识别出电煤钻电缆漏点、风管脱落、断钳子、水管断裂等危险源。

(3)按岗位进行危险源识别。例如绞车房、压风机房、零星岗等工作岗位的环境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危险源识别为特殊部分危险源。

(4)在现场工作时,不但要对静态危险源进行识别,也要对动态危险源进行识别。静态危险源就是现场客观存在的、不随时间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危险源,例如:火药管理不善,发生意外爆炸。动态危险源就是在现场生产时,由于客观条件不断变化而产生的危险源。例如:采煤生产过程中,冒顶片帮、支柱卸荷、煤机牵引链断链等危险源。

识别矿井生产活动、产品、服务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危害的风险程度,确定重大危险因素,可以有效的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企业财产损失。

第七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考核标准

一、红、黄牌管理界定 红牌

1、工作面施工作业后未按照要求及时安装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及装置,仍继续作业。

2、工作面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配备数量不足(掘进要求压风4组,供水2组,综采要求正副巷各安装压风6组,供水2组),不能满足每班最大出勤人员需要。

3、工作面压风、供水装置不及时前移,距离超过规定10米以上(检查标准为距工作面要求40米,红牌标准为距工作面要求100米)。

4、工作面压风、供水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超过一个班次不进行汇报处理。 黄牌

1、私自关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与主管路连接的主阀门致使装置无法正常使用。

2、工作面巷口支管无总阀门,无压力表,一条巷道内同一个管路上有2个点出现严重泄露现象,含阀门。并无作业人员进行处理的单位。(检查标准为供气距泄露点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供水检查为泄露不成线,否则为严重)

3、压风、供水装置不完好,不能正常使用,由于自身工作面条件造成压力不符合要求(压风为0.3-0.7MPa,供水为0.5-4MPa,超过4MPa必须有减压装置)。

二、“三违”界定 一般“三违”

1、当班系统检查负责人未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不及时填写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检查牌板或填写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检查牌板字迹不清,无法辨识或检查内容与填写内容不符。

2、打开检查或实验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未及时关闭者。

3、装置维护不到位,装置箱内存放杂物,有煤尘或粉尘堆积的当班责任者。

4、移动后吊挂不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者。 严重“三违”

1、私自关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与主管路连接的主阀门者。

2、工作面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数量不足(掘进要求压风4组,供水2组,综采要求正副巷各安装压风6组,供水2组),不能满足每班最大出勤人员需要,未汇报有关部门而开工作业的当班生产组织者与安全管理监督责任人。

3、一条巷道内同一个管路上(含阀门),有2个以上点出现严重泄露现象或工作面无压风、供水系统,仍组织生产的当班责任者。

4、工作面压风、供水装置不及时前移,距离超过规定10米以上(检查标准为距工作面要求40米,三违标准为距工作面要求100米)仍继续生产的组织者。

特别严重“三违”

1、工作面未及时安设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及装置,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擅自开始指挥作业的责任者。

2、恶意损坏打砸压风、供水装置致使用严重不完好,不能正常使用者。

3、擅自断开压风自救装置管路、供水施救管路或将专用管路拆除移作他用者。

第八节 采掘“三违”分类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轻微“三违”。 1.割煤时追机拉架滞后超过6个支架者;

2.非顶溜作业的情况下,液压支架操作完毕后,操作手把没有打到“零”位者; 3.综采工作面支架仰、俯角超过7度的责任者; 4.架棚时卡缆反锁、缺少板销的责任者;

5.排头、排尾架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不合要求的责任者; 6.顶板离层仪观测记录填写与实际不符的责任者; 7.架设超前棚时少于四人操作者; 8.打底座压柱、回柱放顶少于两人操作者; 9.喷砼表面有蜂窝孔洞及漏筋的责任者; 10.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三违”。

11.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架间距离超过0.5米,或已拉过架的液压支架前梁距煤帮超过0.5米,而没有采取补强支护措施者;

12.工作面撤架时三角区未按规定支护顶板者; 13.支架护帮板未按规定打出者;

14.锚杆巷道(包括锚喷巷道)距迎头5m范围内已施工好的锚杆、锚索中(刚施工的一排或两排可以不计),存在不合格且未做标记的锚索,或失效、不合格锚杆达到3根且未做标记的;

15.在已施工好的巷道中(刚施工的一排或两排可以不计,正在处理网兜时不计),金属网网头、网边联结在5m范围内不合格数量达到3处的责任者;

16.液压柱失效拒绝处理的责任者;

17.大采高工作面,未设专人观山,人员进入支架前柱前方作业的;

18.大采高工作面割煤时,机组下风侧,或上风侧30个架的范围内,人员进入支架前柱前方作业的;

19.在前溜机头回柱未停前溜、转载机者;

20.综采工作面溜子、转载机未停机时,在溜子机头正对面(范围内)或在溜子无挡板区段作业者;

21.超前回棚、回柱的作业者;

22.进、回风超前支护的支护长度、支护数量及支护方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责任者; 23.进、回风隅角未按规定打切顶柱、戗柱者; 24.进、回风隅角悬顶距超规定拒绝打煤墙者; 25.掘进工作面出现伞檐未按规定处理继续作业者;

26.锚杆支护巷道未按规定配备锚杆拉力、锚索涨拉仪作业或没有做锚杆拉力试验的责任者;

27.炮掘架棚工作面未按规程措施要求设置防崩倒装置而继续放炮的;

28.采掘工作面出现失效支架,不能有效地支撑顶板,又未采取临时措施者; 29.进入煤帮作业未进行敲帮问顶的责任者; 30.单体柱、木点柱支设后未及时设防倒装置者; 31.损坏巷道支护未及时修复的责任者;

32.工作面采高有三处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责任者; 33.大样图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符的责任者; 34.规程考试不合格上岗者;

35.采掘工作面施工前规程措施未按规定下发到有关单位的责任者; 36.末采时,顶网落地与底网交接少于1米者; 37.机组司机超规定割底留顶者;

38.未采取保护措施将金属液压支架损坏者; 39.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者。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三违”。

40.吊链挂在单体柱上及永久支护上起吊、拖拉设备者;

41.回采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的宽、高达不到安全规程的要求,不采取措施处理继续生产者;

42.长度超过3m的单位柱,不足3人而进行回柱或支设作业的。 43.操作本架支架前,未将操作架附近3个架范围内的波及人员撤离者; 44.采掘工作面超控顶的责任者; 45.进入煤帮作业未设专人观山的责任者;

46.未按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要求安装使用锚固剂及私自减少锚固剂使用的责任者; 47.掘进工作面未按照规程措施使用临时支护者; 48.工作面有冒顶危险不采取措施强行作业者;

49.架棚、锚杆、锚索、超前锚杆施工不合格拒绝处理者; 50.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移扒煤机、扒矸机者;

51.回采工作面各工序平行作业时,割煤与拉架与移溜、割煤、放顶、平行作业距离不按规程规定作业者;

52.碹体不按规定充填或提前拆除碹拱者; 53.锚喷厚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54.不按规程要求放顶煤者; 55.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者;

56.进入扒煤机、扒矸机、倒装车作业范围内的责任者。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严重“三违”。 57.违反规程、措施规定空顶作业的;

58.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 59.施工锚索、锚杆时未按规定使用锚固剂者。

第九节 辛置矿“3.7”放炮事故案例

2011年3月7日0点10分,辛置煤矿综掘二队在南区310水平2-108副巷回风联巷与310首采区回风巷贯通处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当班工人武云龙、武海杏受伤。

3月7日,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安监、通风、生产、调度、地测、组织、纪检、劳资、工会等部门人员和辛置煤矿矿长李斌、开掘矿长周武松、总工程师兼安全处长王冬辉、通防副总贾学忠、矿长助理兼通风区长刘四清、安全生产相关科室负责人、综掘二队队干三职及现场相关人员参加,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事故分析追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108副巷回风联巷为炮掘工作面,设计与310一采区回风巷贯通。

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工作面放炮时设置三个警戒点:一个设置在310一采区回风巷距贯通处往上75米处,一个设置在310一采区回风巷距贯通处往下75米处,一个设置在2-108副巷距2-108副巷回风联巷口20米处。

3月6日4点班,综掘二队2-108副巷回风联巷工作面出勤9人,其中安质副队长1人,正副班组长各1人,职工6人,班前会由队长常国红主持召开,安排2-108副巷回风联巷距贯通剩余3.3米,开炮时要严格按照探2米掘1米施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前必须警戒到位,前探、锚索支护紧跟迎头。当班由队支部书记曹高峰跟班。

通风队4点班班前会由队支部书记贾红胜主持召开,强调2-108副巷回风联巷与310一采区回风巷还有3.3米贯通,要求放炮员严格执行贯通措施,严格落实“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制度。

综掘二队职工到工作面后,由安质副队长秦和忠负责核实剩余进尺,16#导向点前距迎头20.7米,剩余3.3米,班组长田朱虎安排职工温双旺用2米钻杆探钻后未探到对面,然后安排打眼开小炮方式掘进一排支护一排。23:30分左右,工作面打眼五个,每孔装药控制在规定的200克以下。装药完毕后,放炮员对工作面进行检查并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撤离工作面人员,人员全部撤离工作面后,放炮员发出放炮警号,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到达警戒位置后,放炮员薛志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田朱虎,班组长田朱虎接到警戒牌后,安排武云龙、武海杏负责到310一采区回风巷警戒位置负责警戒,副班组长李福奎负责联络,警戒到位后联络员李福奎返回报告警戒到位无误。班组长将放炮命令牌交给安全员

秦河忠,秦河忠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薛志,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发出放炮警号,按照规定进行放炮,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安全员、放炮员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左上角有一炮发生拒爆,放炮员决定使用重新连接爆破的方法处理,重新连接后残炮起爆。待炮烟吹散人员进入后,发现巷道左上角贯通20公分的窟窿,此时,听到对面首采区回风巷有人呼救,班组长田朱虎立即派人查看,发现两个警戒人员武云龙、武海杏受伤,随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矿立即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二、事故类型 放炮事故

三、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伤者武云龙、武海杏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管理规定,在联络员未通知其撤除警戒的情况下,擅自离开警戒位置,到贯通点察看,导致被炮崩致伤。

(二)间接原因

1、综掘二队班组长田朱虎,在处理残炮二次放炮时,未安排联络员检查确认警戒人员是否按规定仍在警戒点设置警戒。

2、综二队跟班队干支部书记曹高峰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跟班安全监管不力,落实职责不到位。

3、业务保安监督管理不到位,生产、通风、调度、安监等科室贯通措施执行跟踪监督不到位。

4、综掘二队技术员李鹏未按照规定及时向本队人员贯彻贯通措施,3月2日贯通措施已经制定,但直到3月5日才向本队职工贯彻措施。

5、辛置矿主要领导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抓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够,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力,安全基础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措施在现场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分管领导对2-108副巷回风联巷工作面贯通工作重视不够,现场跟班人员跟班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把关不严。

五、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取证和集团公司《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如下:

1、综二队职工武云龙、武海杏履行警戒员职责不到位,擅自离开警戒位置,对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降一级工资处分,将个人安全技能账户资金清零。

2、综二队当班班组长田朱虎身为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事故负现场主要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并处罚1000元;安质副队长秦和忠现场安全监督把关不严,对事故负现场主要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并处罚1000元。

3、通风队放炮员薛志对本起事故负现场主要责任,处罚2000元,个人安全技能账户资金清零。

4、综二队队长常国红、书记曹高峰对事故负主要直接领导管理责任,给予行政降职三个月处分,并各处罚2000元。

5、综二队技术员李鹏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人,处罚2000元。

6、矿长助理兼通风区长刘四清对事故负主要直接领导管理责任,给予取消矿长助理待遇三个月处分。

7、通风队书记贾红胜、技术员王飞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够,对事故负管理责任,分别处罚2000元、1000元。

8、生产科开掘科长王挺、通风科副科长樊新亭、安全科科长武斌斌、调度室开掘副主任朱银平对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各处罚1000元。

9、通风副总兼通风科长贾学忠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处罚1500元,由矿长李斌进行约谈,并写出书面检查交集团公司安监局。

10、生产矿长梁新贵、开掘矿长周武松对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处罚2000元,由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戎生权进行约谈,并写出书面检查交集团公司安监局。

11、总工程师兼安全处长王冬辉对事故负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督责任,处罚2000元,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李慎举进行约谈,并写出书面检查交集团公司安监局。

12、矿长李斌对事故负行政安全第一责任,处罚2000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杨新华进行约谈,并在集团公司大会上做检查,书面检查交集团公司安监局。

13、党委书记李元龙对职工安全培训领导不到位,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处罚2000元,由集团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张志康进行约谈,并写出书面检查交集团公司安监局。

14、对辛置煤矿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追究处罚。

六、防范措施

1、辛置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安全整顿方案,重点对干部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安全工作的执行力进行整顿;对生产组织过程进行整顿,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对放炮安全管理进行整顿;对规程、措施编制情况、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整顿;对现场安全生产秩序进行整顿。并将治理整顿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2、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原因,不能就事论事,要从深层次查找安全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自我剖析,提高安全认识。各矿井生产组织及技术管理领导和部门要抓好瓦斯异常区、水害威胁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搬家倒面、过构造、顶板破碎区、初采、巷道贯通等重点头面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操作粗心、技能不熟、心存侥幸心理、经常“三违”以及安全意识差等类不放心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矿井边远区、薄弱区作业的安全管理;安监部门对以上地点及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班班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超前防范,不留死角。

3、各单位要真正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把职工“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培训教育作为重点,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按章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自觉性。

4、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落实、履行职责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整顿,特别是安全副队长、带班长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整顿,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通措施》组织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特别是要把“岗位确认、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工作法扎实推进。

6、集团公司各矿井要认真组织放炮员对放炮作业规程的再贯彻,并进行一次全面的考试。不合格的放炮员坚决给予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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