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
项目名
称
设定依
据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项目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申请条
件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活动场地开展的非体育性活动,应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2、应具有所举办活动所需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该组织机构应当经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法的资产;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有被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和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同意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举办活动的意见。无限制 审批数
量
办事程
序 申请-审查-受理-审批
1、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举办公共社会活动的批文;
2、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申请书,说明开展活动的性质、内容、规模和时间
3、被占用单位的审查意见;
4、建设规划、公交、消防、交警部门的审查意见;
5、占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和及时恢复原有功能的承诺保证书;
6、鸡泽县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
法定期
限
收费依
据
联系电
话
15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工作日 不收费 751675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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