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甲方:西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陕西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现就与陕西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达成如下协议:
因甲、乙双方此前在法院的调解下,就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和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共支付给乙方律师风险代理费伍万柒仟伍佰元(已实际支付),故乙方承诺就和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再有任何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西安市 区人民法院留存一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西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乙方:陕西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和解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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