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人民法院志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性、思想性和资料性统一,全面、真实、系统反映黔西县人民法院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审判业务工作的发展状况,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树立“质量第一”精品意识,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在编纂方法和志书体例结构、表现形式等方面,力求编出与本院相符的可信、可读、可用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志,提高修志学术水平和文化价值。
二、人员要求
在本院抽选有写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最好是有编志经验的人员3-5名组成编纂组,负责院志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
三、后勤保障
经费、车辆等后勤保障到位,编纂人员在未完成院志编纂期间不受法院考勤限制。
四、主要任务
(一)资料收集:时间一年半,即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底。
资料收集从民国初期至2012年底,内容包括:
1、反映黔西县人民法院历史沿革的图片资料;
2、黔西县审判史资料;
3、黔西县人民法院体制资料;
4、黔西县人民法院机制史资料;
5、黔西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资料,包括人民陪审员资料和人民监督员等与本院工作有关的历史资料;
6、黔西县人民法院基础建设、物质装备建设资料;
7、黔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资料;
8、黔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资料;
9、黔西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资料;
10、黔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资料;
11、黔西县人民法院荣誉资料;
(二)初稿:时间1年,从2014年初至2014年底完成黔西县人民法院志初稿,报院党组和送各工作部门讨论。
(三)出版:全面完成修志任务,出版《黔西县人民法院志》。院志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志名《黔西县人民法院志》;
2、编写委员会、顾问、编纂及工作人员名单;
3、图片;
4、院长作序;
5、目录;
6、正文:
(1)概述;
(2)大事记;
(3)组织机构沿革;
(4)干部队伍;
(5)审判工作;
(6)执行工作;
(7)行政管理;
(8)法医技术鉴定;
(9)人民陪审员;
(10)人民调解工作;
(11)附录;
(四)整理收集的资料,装订成册,作为黔西县人民法院资料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编纂志书
1、院志编纂要有高度。修志工作人员要在认真学习、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科学、严谨,具有本院特色的志书。
2、初稿形成后,由院党组初审,再报上级法院审批备案。
3、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订正、补充、完善,达到公开出版标准。
(三)印刷出版
1、审查验收和修订后的《黔西县人民法院志》报上级法院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印刷。
2、《黔西县人民法院志》著作权归黔西县人民法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