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工作制度
一、本室工作人员在科室领导下,热情接待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本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工作时间,按时开机、关机(上午9:30-10:30,下午3:00-4:30),爱护机器设备。
三、就诊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选择设备,如无故损坏,按价赔偿;如系职工损坏,自负赔偿。
四、合理安排好治疗座位,保证来诊病人的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病区联系。
五、本室一切设备,一律不予外借,非本室人员不能随意启动机器。
六、凡来诊病人及其它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严禁吸烟喧哗、随地吐痰、扔果皮、纸屑等。
七、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使来诊人员感到舒适安宁。
住院病人参加工娱疗活动须知
1、病区要慎重挑选参加工娱疗的对象,以三级、病情稳定的二级病人为准,禁止将级别不符、病情不稳定、精神症明显的病人带入活动室。
2、病区工作人员按时接送病人,人数在规定范围内,不能超员。
3、病区护士必须让参加活动病员在病区内做好准备活动,包括喝水、大小便等。
4、病区工作人员在护送病员参加活动时,应同时提供活动病员名单,名单需和病人相符。
5、病区工作人员在接送病人时,必须和活动室工作人员进行严格交接,禁止私自放下病人或接走病人。
为了确保工娱疗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以上要求,望各病区严格遵守。
三门峡市康复医院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活动室工作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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