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清浦区施教区方案
浦政发78号
关于公布淮安市清浦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划分和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2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教发〔2011〕9号)精神,按照就近入学、促进均衡、尊重历史、维护稳定、有利管理、平稳过渡和逐步优化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上下协调、多次协商、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人口分布以及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城市道路、河流等主要地理标志作为分界,对淮安市开明中学等回归公办的学校和清浦区城区相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施教区进行划分和调整。现将划分和调整方案公布如下。
淮安市清浦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1.淮
安市实验小学
在原有施教区的基础上,增加淮海南路以东,东大街以北,常盈桥南路以西,里运河以南区域。
2.淮安市纪家楼小学
在原有施教区的基础上,减少淮安市实验小学所增加的区域。
3.淮安市开明中学
施教区范围:①淮海南路以西,解放西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里运河以南;②人民南路以西,环城西路—大庆路—一品梅路以北,北京南路以东,里运河以南。(不含一中北校区)
4.淮安市第一中学
在原有施教区基础上,减少开明中学施教区范围。
5.淮安市浦东实验中学
施教区范围:承德路(延伸至越秀桥)以东,大运河以北,里运河以南。
6.淮安市第二中学
在原有施教区基础上,减少浦东实验中学施教区范围。
7.其他学校保持原有施教区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