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00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杨立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谢耀贵、王建新、刘竺山同志担任,工作人员有任宇、付振刚、孟勇等同志。日常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劳科,办公室主任由付振刚同志兼任。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民主测评、意见汇总、推优建议、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自2010年3月10日开始,至2010年3月31日结束。
(1)3月10日—3月15日个人填报考核材料。局机关被考核人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分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一同上报。
(2)3月16日下午3:00,召开述职测评会议。根据同人字〔2010〕
8、9号文件要求,局机关全体科级干部(实职)
分别述职,参会的在编人员对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进行测评。
(3)3月17—19日,局考核工作小组汇总机关工作人员测评表,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评鉴意见报局党组。
(4)3月20日—3月21日局党组研究确定优秀人选,并在全局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3月27—3月31将测评结果、推优人员情况填入个人年度考核表及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按要求上报审批,并将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四、有关推优工作
(一)推优比例
按照同人字〔2010〕
8、9号通知要求,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分别测算,其中机关的优秀比例为本单位实有占编人数(不含处级干部)的15%,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年度单位考核的优秀等次可再增加5%,合计比例为20%。优秀人选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推优方式
1、由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汇总的民主测评结果、分管领导评定等次及平时表现,推荐优秀人选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2、局党组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推荐的优秀人选,研究确定优秀人员,经公示后上报市人事局。
五、考核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谨对待,考核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水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