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济宁学院
“先锋学生会”和“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方案
一、参评对象
各系学生会、校学生会干部(干事)、系学生会干部(干事)
二、评选条件
1、先锋学生会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制度健全,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2)学生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结合大学生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活动,产生了较大影响,丰富了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4)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5)与校学生会交流沟通密切,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6)办公室干净、整齐,办公设施基本齐全,办公室布置突出本系特色。
2、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秀。
(4)为人正派,谦虚好学,待人诚恳,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威信。
(5)能积极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
三、名额及分配
1、济宁学院“先锋学生会”6个。
2、济宁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158名,其中校学生会50名,各系学生会108名。各系名额根据各系学生总数确定,具体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先锋学生会
各系学生会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校学生会组成评选小组,根据各系学生会上报材料及校学生会到各系调研情况,评选出本年度先锋学生会。
2、优秀学生会干部
(1)系学生会干部。各系团总支参照《济宁学院各系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在本系学生会中推荐优秀学生会干部人选。被推荐人填写《2010年济宁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审批表》(附件2)。各系推荐人选由所在系团总支负责审查。
(2)校学生会干部。校学生会办公室、各中心、礼仪服务队、国旗护卫队负责本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的推荐审查工作。被推荐人填写《2010年济宁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审批表》。
优秀学生会干部人选经校学生会审核后,报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者,给予表彰。推荐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先锋学生会申报材料
2010年度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行距24);2010年度系学生会大事记1份;年内举办各项活动的介绍及图片的电子版(每个活动提供2-5张jpg格式图片,要求图片清晰、主题鲜明,图片附简单文字说明)。
2、各系以系为单位报送“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审批表”(1式2份)。
各系学生会请于12月23日(星期二)16:00—17:30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会办公室(文科楼北楼三层西)
联系人:丰建鑫15269779943 负责人:刘克非老师13853759520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济宁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
附件1:
济宁学院各系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
22010年济宁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审批表
说明:
1、对校学生会干部,不填写“系团总支意见”一栏;
2、此表A4纸打印,1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