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专工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建专工的职能、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土建专工。
2、职责
2.1在科长的领导下工作。
2.2负责全公司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管理,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
3、工作内容及要求
3.1审核全公司范围的土建检修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计划的执行情况。一般月计划1天审核完,年度及大修计划3天审核完,审核土建项目检修施工方案、检修任务书及材料计划。一般要求接到后两天内完成,每月检查落实。
3.2按时巡检并及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处理,负责填写“隐患缺陷整改通知单”下发。
3.3负责土建检修项目的质量控制、工程量确认和参加交工验收。
3.4按时填写土建范围的有关档案、台帐等基础技术资料,每月15日前应填写完上月各种档案、台帐,系统停车大修的大修结束后30日内填写完。
3.5、负责土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推广。
3.6参加土建专业的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3.7负责对本专业内各基层单位的临时“报告”、“申请”提出处理意见,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3.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工作权限
4.1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修项目,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停工整改。
4.2有权对公司各单位的建(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地下管网管理提出考核意见。
5、检查与考核
5.1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
5.2本标准由技改科科长负责按月考核,严格奖惩
《土建专工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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