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XX》和全市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创新进取,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关于XX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督查工作主要职责
(一)抓好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
(二)抓好上级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
(三)抓好重要会议、文件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抓好上级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
查。
(五)抓好单位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六)适时做好督查调研工作。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全面客观,不加评论,杜绝弄虚作假,如实反馈情况。
第五条 坚持有的放矢原则。突出市委、省委统战部的安排部署,以及有关重点工作事项开展督查。
第六条
坚持务求实效原则。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规范督查程序,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实效。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督查立项。办公室对督办事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等,形成分工方案,报部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第八条
通知承办。办公室向分管领导、承办处室(单位)发送督查通知,明确督查具体任务。
第九条
跟踪督办。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督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紧急事项,及时办理;一般事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时限办理;需调研、协调办理的事项,跟踪督办。
第十条
督查反馈。承办处室(单位)对督查事项的办 -2-
理、办结情况,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反馈办公室。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部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
材料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将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二条
跟踪督查。采取现场督办、适时走访、催报材料等方式,跟踪督办,掌握进度。
第十三条
联合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展督查。对需部机关多个处室或其他部门共同督查的事项,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参与进行督查。
第十四条 调研督查。视督查事项需要,可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第五章 配套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阶段汇报制度。即每月汇报、每季度督查,每半年点评。
第十六条
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年初,办公室拟定季度督查方案,报部主要领导审定。
第十七条
建立办结报告制度。督查事项办结后,由负责承办处室(单位)形成办结报告(一事一报)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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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处室(单位)共同承办的事项,由牵头处室(部门)汇总报告。
第十八条
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督查事项办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由办公室采取《目标督查动态信息》的形式进行通报。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建立督查工作机构。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发挥督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建立逐层督查工作体系,各分管领导为督查工作责任领导,各处室负责人为督查工作负责人。不断完善督查工作评价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督查工作考评制度,每年年底对督查工作进行部内通报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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