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就有关合伙经营生猪养殖场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
意签订本合伙经营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协议订立双方
§01-01.(合伙人)
姓名: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01-02.(合伙人)
姓名: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03-03.(合伙人)
姓名: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1、合伙经营项目:。
2、名称定为生猪养殖场实际
出资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
合于年月日前办妥。
3、合伙期限为年,自起至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
1、——————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3、——————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
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
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本项目所得,以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项目财产偿还,该财
产不足清偿时,以三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
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
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
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
伙人有优先受让权,一方若要求独立经营必须主动折现认购
另一方份额,认购价格以成本加当年收益之和的%为准。
第六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审查本项目经营管理甲方的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
务,对外订立合同;
2、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
规模;
3、负责合伙的财务及帐户资金进出;
4、合伙帐、财
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5、决定本项目中各职司的
劳动报酬以及报酬核算原则;
6、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
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
7、生猪饲料的生产控制,确立销
售方向以及销售时机等;
应每届事务年终,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合伙人共同
查核。
二、三方的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对外订立合同;
2、负责养殖场的业务跟进,债务催讨等;
3、检查养殖场的
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整理日常
规则并且定期交付生产管理中产生的收支账目明细与甲方。
6、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7、负责生产
中通用原料的采购运输.8、协助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事宜。
三、三方共同义务:
1、对外签订合同均需以养殖场名义
加盖公章后生效;
2、勤勉开拓业务,努力扩大养殖场的资产
及经营规模。
3、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
力使本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4、合伙人一方提供的经营管理技
术等商业秘密,另一方在未取得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
开或透露。
第七条、合伙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1、三方认为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则经
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
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养殖场违反法律被依法撤销;
3、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
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
3、清
算后如有亏损,则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
偿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本着有利于
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讨论
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和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